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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活基层卫生末梢 夯实共治惠民根基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社会工作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作用的指导意见》。文件聚焦基层公共卫生薄弱环节,进一步理顺基层卫生治理机制、压实村居自治职责,这对于完善公共卫生体系、深化基层社会治理、赋能乡村全面振兴等方面,意义深远且重大。
人民健康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追求。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作出“加快建设健康中国”的重大决策部署,而基层是公共卫生服务的主战场,是健康中国建设的“最后一公里”。此次指导意见的出台,通过打通专业医疗力量与普通群众的联系通道,引导群众树立科学健康理念、养成良好生活习惯,有利于持续织密全民公共卫生防护网,筑牢健康中国建设的基层根基。
公共卫生治理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指导意见的出台对提升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的意义作用显而易见。该意见坚持党建引领,将公共卫生工作全面融入村居自治和网格化治理体系,进一步整合卫健、疾控、中医药、红十字等多方资源,构建多方联动、共建共治的基层卫生治理新格局。通过吸纳村医、退休医务人员、健康志愿者等力量充实队伍,补齐基层专业短板,必然会有效提升基层处置公共卫生风险、服务群众健康的能力,丰富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内涵。
值得一提的是,政策实施将全面助力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健康乡村是和美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乡村全面振兴的基础保障。农村公共卫生基础相对薄弱,是制约乡村治理和民生改善的突出问题。强化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职能,能够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普及健康知识、守护农村重点人群健康,不断缩小城乡公共卫生服务差距,持续提升农村群众的健康获得感,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实现乡村全面振兴注入持久健康动能。
民生福祉无小事,基层治理见初心。此次多部门联合出台指导意见,通过激活基层公共卫生“神经末梢”,健全常态化公共卫生治理体系,必将持续夯实健康中国根基,让人民群众的健康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胡方玉)
编辑:廖昕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