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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中央:完善居民医保制度 提升农民医疗保障水平

2026年06月01日 09:57  |  来源:人民政协报 分享到: 

案由:我国将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进行整合,建立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农村居民医疗卫生保障水平明显提高。然而从实际情况看,农村居民参保意愿不强。

建议:一、完善居民医保筹资动态调整机制。根据不同地区城乡经济发展水平,适当提高发达地区缴费标准,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给予一定政策减免。为农村低收入群体设定更加优惠的缴费标准,向低保线附近家庭、重度残疾人等群体提供更大支持,加强医保筹资与收入的协同联动,加大对农村和欠发达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强化参保激励,对连续参保达到一定年限的农村居民,提供一定的医疗福利或者保费返还等。

二、 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能。完善按病组(DRG)和按病种分值(DIP)支付制度,研究建立适合农村常见病的疾病诊断分组标准,将农村高发慢性病纳入按人头付费试点。针对地区性高发疾病,探索开发“基础包﹢区域特色包”模块化医保方案。加强对医疗机构的费用控制和质量监管,切实保障参保人权益。进一步完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制度,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推动药械价格更趋合理,协同推进医药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从源头减轻农村居民医疗总费用,降低缴费负担。

三、 加大统筹力度,便捷医保报销流程。统筹提高农村居民收入和医疗保障水平,避免福利提高引发缴费水平上升,使得收入水平相对更低、医疗需求不大的非流动农村人口面临更大压力。加快医保统筹,提高医保基金共济能力。推动全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系统建设,加快医疗机构间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优化改进参保程序,开通多种付费渠道和结算方式。

四、 加强医保政策宣传教育。组织多平台、多形式宣传活动,向农村居民普及医保政策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定期开展健康教育,帮助农村居民了解常见疾病、预防保健知识和意外伤害的处理方法。公开医保基金的使用情况、管理办法和报销流程等信息,增强医保系统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编辑:李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