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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盯高标准农田建设全流程漏洞 完善监管体系提升长效管护能力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夯实粮食生产根基、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国家战略的关键举措,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稳定农业生产、提高农民收入具有重要现实意义。近年来,各级政府持续加大财政投入,不断扩大高标准农田建设覆盖范围,农田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但从基层调研情况、中央相关审计以及相关监督排查披露信息来看,当前高标准农田建设在规划施工、资金使用、验收监管、后期管护等全链条仍存在一些制度性漏洞,工程质量瑕疵、资金违规使用、管护责任悬空、耕地非粮化等问题多发频发,基层群众反映较多。2024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农业农村部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监督,2024年1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已办理相关公益诉讼4307件。这些案件暴露出规划设计单位、一些基层部门等责任主体在制度设计、标准执行、日常监管等方面存在一些漏洞。各类突出问题暴露明显,若不及时补齐制度短板、压实监管责任,不仅造成国家财政资金浪费,还会削弱耕地生产能力,埋下粮食安全隐患。
一、 当前高标准农田建设运行中存在的突出民生问题
(一)规划设计脱离基层实际,前期工作流于形式。部分项目规划设计缺乏实地调研,存在“纸上设计、闭门造车”问题。设计人员未深入田间地头踏勘勘测,机械套用通用建设标准,忽略地域地形、水文条件差异,导致工程实用性极差。比如西南某县4600余亩高标准农田,因设计不合理出现提灌站不通电、管道断裂等问题,整套灌溉系统无法投入使用;东北某县因农田涵洞设计角度偏差,排水不畅形成耕地大坑,严重破坏耕作条件。2024年中央相关审计时发现全国74个县存在此类违规立项问题,建成农田无法正常耕种,造成资源浪费。
(二)招标施工环节监管薄弱,工程质量难以保障。一些地方农田建设工程招投标乱象频发,围标串标、暗箱操作问题屡禁不止。行业审查与交易监管力度不足,一些企业抱团垄断项目标段,扰乱市场秩序。部分公职人员违规插手工程项目,滋生基层腐败问题。工程转包分包现象普遍,中标企业将工程拆解后转包给无施工资质的劳务团队,通过抽取管理费牟利,直接挤占工程建设资金。同时第三方监理履职缺位,部分监理单位与施工方串通,对不合格建材、不规范施工行为视而不见,隐蔽工程未按规定旁站监管,部分农田机电设备验收后不久便被盗损毁,工程质量管控形同虚设。
(三)财政资金监管存在漏洞,违规挪用套取现象多发。一些地方高标准农田专项建设资金管控不严,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突出。部分地区违规扩大资金使用范围,将农田建设资金挪用于乡村旅游、景观打造、道路修缮等非农业建设领域,比如中部地区某县违规挪用1102万元专项资金;审计数据显示,全国16个省份175个县违规截留挪用惠农农田资金41.64亿元,主要用于偿还地方债务、发放公职人员薪资,严重违背专项资金使用初衷。除此之外,基层虚报套取资金问题频发,个别村干部利用职权重复申报项目、伪造施工资料、编造农户签字,基层小微权力腐败损害群众切身利益。
(四)验收整改流于形式,形式主义问题较为突出。目前一些地方农田工程验收机制不完善,验收工作重资料、轻实地,普遍存在走过场现象。验收人员多采用书面审核模式,现场核查敷衍了事,且多选择晴天查验工程,无法检验灌溉、排水设施在极端天气下的实际效能,诸多设计缺陷、质量瑕疵顺利通过验收。工程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纸面整改、虚假整改问题普遍,部分主管部门收到整改提示后,仅书面报送整改报告,无实际修缮整治动作。比如西南地区某地劣质农田项目搁置三年未整改,直至上级部门重点督办后,才投入资金开展修补工作,长期影响农户耕种。
(五)后期管护责任悬空,耕地用途管控力度不足。建后管护是当前高标准农田建设最薄弱的环节,一些地方存在“重建设、轻管护”现象:管护责任划分模糊,乡镇、村委、经营主体相互推诿,乡镇认为工程已移交村级管理,村委缺乏管护经费,经营主体无维护义务,形成管护真空。
二、 优化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强化长效治理的对策建议
(一)优化规划设计体系,贴合基层农耕实际需求。完善前期勘测论证机制,推行“一地块一方案”定制化设计模式,要求设计单位实地踏勘,留存测绘数据、现场照片、农户走访记录,杜绝纸上设计。建立责任追责制度,因设计缺陷造成工程无法使用的,将设计单位列入行业黑名单,限制参与农田建设项目。各地结合地形差异,修订差异化建设标准,合理调整山区、丘陵地块亩均投资金额,避免硬性指标导致工程质量缩水。实行多部门联合选址机制,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及村民代表共同参与选址审核,严格排查禁建区域,签订选址责任确认书,压实岗位责任。
(二)规范招投标施工流程,筑牢工程质量防线。搭建阳光透明的施工监管体系,吸纳村民代表、种粮大户作为群众监督员,全程监督建材进场、隐蔽工程施工等关键环节,群众监督签字单作为工程款拨付必备资料。强化招投标监管,依托大数据技术筛查异常投标行为,精准识别围标串标、恶意竞标企业,及时向纪检监察、公安部门移送违法线索。严厉打击工程层层转包行为,严格审核施工企业资质,严查无资质施工、违规分包等问题,保障建设资金全部用于工程施工。
(三)强化专项资金管控,实现资金闭环监管。财政部门建立高标准农田资金专户专账管理制度,实行专款专用、闭环拨付,杜绝资金截留、挪用、挤占。优化资金拨付审核流程,工程款拨付需同步提供工程量清单、验收证明、群众监督签字,三单合一方可审批放款。强化资金动态监管,定期向审计、纪检部门推送资金流向数据,常态化开展资金专项审计,严查虚报工程量、伪造资料套取资金等违法行为,对违规地区核减下一年度建设指标。
(四)完善验收整改机制,杜绝形式主义验收。推行双重复核验收制度,先由施工、监理、村委会开展联合初验,再由县级部门组织跨区域专家交叉复验,吸纳种粮大户参与评分,全方位核验工程质量。建立验收终身追责机制,留存验收影像、检测数据,若后期发现验收漏判、错判质量问题,取消验收机构从业资质,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压实整改落实责任,对存在质量缺陷的工程暂缓尾款拨付,明确整改时限,开展整改回头看,杜绝纸面整改、虚假整改。
(五)压实长效管护责任,严守耕地粮用底线。明确管护权责清单,按照“谁受益、谁管护”原则,细化乡镇、村委、经营主体管护责任,确定专属管护人员。县级财政增设常态化农田管护专项资金,匹配农田资产规模,保障设施日常维修、保养费用。推行网格化管护模式,划分村级管护网格,设立专职管护员,对管护失职、设施闲置损毁的主体扣减农业补贴。强化耕地用途管控,建立季度巡查机制,严查非农化、非粮化违规行为,对违规改造耕地的经营主体责令限期复耕,拒不整改的依法收回经营权,追回惠农补贴。
(六)搭建协同监管平台,凝聚多方共治合力。依托数字农田信息化系统,整合农业、财政、自然资源等部门数据,实现农田建设、资金使用、管护巡查、整改落实全流程动态监测。建立部门线索移送、信息共享机制,打通监管壁垒,开展联合督查督办,从严处置农田建设领域失职渎职、违法腐败行为。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公开举报方式,鼓励农户、基层干部监督工程建设、资金使用、耕地违规改造等问题,给予有效举报人适当奖励,构建全民监督、多方共治的良好格局,切实守护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果,筑牢国家粮食安全防线。
(作者徐伟 曹凌云单位系农工党山东省威海市委会)
编辑:实习生 张璐(辅导老师:李敏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