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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谢俊明:尊重生命自主权 推进生前预嘱法治化
生前预嘱是对自身生命终末阶段适用的医疗手段、财产分配、后事安排等事项作出的表述与预先安排。目前,我国的生前预嘱事业虽已进入全面理论与部分实践阶段,但仍有较大发展空间。建议——
一、 推动生前预嘱合法化。通过制定专门的行政法规,赋予生前预嘱法律效力,规范相关标准与流程,制定与生前预嘱制度相配套的操作规范,强化对生前预嘱实施审查与监督,持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二、 扩大生前预嘱的适用范围。不局限于插管、心肺复苏等创伤性抢救措施,进一步扩展至缓解性医疗照护等领域。
三、 加强生命教育和社会公众宣传,促进全社会客观理性认识和接受安宁疗护工作及生前预嘱。
编辑:李敏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