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公益机构在登记注册时,选择认证的业务范围具有较强的限定性,导致公益机构在帮助解决社会问题时能够运用的手段单一,难以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建议——
一、 优化业务范围选项,由具体的细分领域调整为大类别、宽容度的选项,以适应公益机构跨领域合作和项目实施的需要。
二、 设置开放选项,允许公益机构在登记注册时根据业务需要,本着项目的专业性和综合性自行填写与民政相关的业务范围申请。
三、 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以解决公益机构在寻找业务主管单位时的困难。
编辑:李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