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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明委员:强化协同 促进西部陆海新通道能源资源产业融合发展

2026年06月12日 15:52 | 来源:人民政协报 分享到: 

“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应进一步统筹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地区资源能源和产业布局,促进能源资源产业链协同创新,持续推动西部陆海新通道高质量发展。建议:

一、 加强顶层设计,强化战略协同。把“统筹推动西部陆海新通道能源资源和产业融合发展”作为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的重要抓手,纳入“十五五”规划编制及国家区域重大战略部署。同时,将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省部际联席会议和沿线省(区、市)际协商合作机制一并升格,国务院批准设立西部陆海新通道议事协调机构,统筹协调跨省能源、资源和产业融合发展与资源要素配置等,集聚能源、资源和产业融合发展合力。

二、 完善资源能源通道建设。加强区域能源系统的统筹谋划,统筹资源区与受电端的电力输送规划和建设,以成渝为核心打造国家电力枢纽,协调区域水风光、火电、煤炭及天然气、氢能开发路线图和实施路径,把氢(氨醇)等新能源管道建设作为西部陆海新通道的核心基础设施先行建设,积极发展抽水蓄能、化学储能和氢储能,形成“风光水火气氢储”一体化发展的区域能源系统,完善跨区域、多能互补的清洁能源基地建设。

三、 推动能源产业链协同创新。在新通道建设关键节点布局国家级能源革命(实验)区、技术创新中心,充分依托新通道建设沿线风光水火气氢储为主的能源装备产业基础和技术优势,设立西部新能源装备制造联盟,强化新材料和新能源领域创新,推动产业强链延链补链,积极发展新能源产业集群。强化国家产业转移政策,在绿电或绿氢产地及枢纽节点,大力发展绿色高载能先进制造业,引导东部地区化工、建材、有色等传统高耗能产业向西部资源富集区转移。

四、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依托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完善省间绿电交易衔接机制,强化跨省跨区绿电交易通道,推动区域风光项目全面入市,最大限度满足绿电发展需求。建立西部陆海新通道区域电力现货交易平台,推动发电企业、储能运营商、负荷聚合商等经营主体发挥积极作用。探索建立实时电价、绿色电价、容量补偿等更加灵活的电价机制,以市场价格信号引导发输配用各环节协同。

编辑:李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