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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守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全国政协“将劳动者权益保障纳入检察公益诉讼法定领域”重点提案办理暨界别协商会综述

2026年06月13日 09:27  |  来源:人民政协报 分享到: 

“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加强就业服务和劳动者权益保障”。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是社会公正的体现,也是增进人民福祉的关键之举。近日,全国政协召开“将劳动者权益保障纳入检察公益诉讼法定领域”重点提案办理暨界别协商会,组织提案者代表、提案承办单位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总工会界别委员及界别群众代表开展协商交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为强化劳动者权益司法保护贡献智慧和力量。

抓难点纾困境 搭建协商平台

近年来,我国不断完善劳动法律制度体系,劳动者权益保障水平稳步提升。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新时代的劳动关系结构更复杂、用工方式更多元、权益诉求更精细,一些劳动者仍然面临权益保障困境与难题。

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一步维护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成为总工会界别委员持续关注的议题。2026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原主任吕国泉提交了《关于将劳动者权益保障纳入检察公益诉讼法定领域的提案》。

为推动提案办理,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召开此次会议,搭建总工会界别委员、界别群众与相关部门的协商平台,让来自调研的真言和一线的声音能够反映上去、不同视角的意见可以交流碰撞,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在建言资政、凝聚共识方面的独特优势和积极作用。

“2025年1月至9月全国法院受理劳动争议一审案件64.8万件,同比增长37.5%。”吕国泉用一组数据说明劳动者权益保障依旧面临不少现实考验。在赴一些地方工业园区调研中,他遇到过因企业未缴纳社保而焦虑的农民工。在快递、外卖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聚集的站点,他听到过骑手反映平台算法不透明、劳动强度过大等问题。

“将劳动者权益保障纳入检察公益诉讼法定领域,是将劳动者权益保障从末端救济向前端预防转型的关键抓手,彰显了以法治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深刻逻辑。”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江广平说。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总工会权益保障部原部长粟斌认为,“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引入,将劳动者权益保障从个体保护提升为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检察机关可以发挥专业法律素养、司法资源支撑、强制力保障等优势,有效纠治平台企业数据垄断、证据隐匿等行为。”

“将劳动者权益保障纳入检察公益诉讼,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增添了一条全新且强有力的法治‘保险绳’。”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总工会原书记处书记邹震提出。

京东物流快递站站长宋学文代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道出期待:“我们盼望国家的法律制度越来越健全,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更全面的社会保障、更合理的派费标准、更安全的工作环境、更有效的维权方式,让我们更安心地工作,更好地服务社会。”

“检察刚性﹢工会柔性”形成维权合力

协商会上,委员们既坚持问题导向,直面现实难题,也集思广益,积极寻求问题解决的方法,为织密劳动者权益法治防护网务实建言。

劳动者权益保障是一项长期任务、系统工程,需要凝聚检察机关、人社、工会等部门力量,强化协同治理。作为提案人,吕国泉建议,检察机关联动工会开展劳动者权益保障公益诉讼,建立联合取证机制。工会提供侵权线索,检察机关启动相关程序,深化沟通联络、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办案协作等机制。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金台律师事务所主任皮剑龙建议,构建行政监管与司法救济常态化联动闭环。“强化司法对行政监管的监督赋能,通过司法监督倒逼行政机关主动履职、靠前监管,从源头减少劳动侵权纠纷。推动司法治理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事中管控’延伸,实现行政前端治理、司法后端兜底的良性联动。”

据了解,多地已探索“工检联动”机制,各级检察机关关于劳动者权益保障公益诉讼的实践取得了积极成效。上海市青浦区总工会副主席蔡学锋介绍,当地借助这一协同机制,有效形成“监督﹢调处﹢支持起诉”合力,打通劳动者维权堵点。他建议,以制度形式把基层有效做法固定下来,让工会有抓手、检察有依据、劳动者有保障。

像这样多部门深化协作的案例还有很多,吕国泉分享了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总工会高效化解、有效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的案例:“区总工会依托‘检察﹢工会’联动机制,针对区检察院移交的问题线索开展调研核查。针对查实的问题,及时与涉事企业沟通协商,依法发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若未及时整改,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协同督办,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落实检查。全流程环环相扣,步步推进,有效推动问题的解决。”

在日常工作和调研中,全国政协委员、重庆海尔洗衣机有限公司喷粉班班长卢跃富也从职工朋友的亲身经历里,真切感受到检察公益诉讼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实效,“检察机关联合工会、人社部门参与诉前调解,加快了劳动纠纷的解决速度,缩短了个体劳动者权益维护总周期。”为此,他呼吁将劳动者权益保障纳入检察公益诉讼法定领域。

“不求一揽子解决”

是否将劳动者权益保障一揽子纳入法定受案范围?如何划定受案范围?委员们各抒己见。

吕国泉建议,“聚焦群体性欠薪、社保违规、就业歧视、职业病危害、新业态算法侵权等严重侵害公共利益情形,不是所有问题都纳入进去。”

“当前,将劳动者权益保障概括性纳入检察公益诉讼法定领域,缺乏实体法依据。”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聂鑫表示。

“劳动者权益保障要尽力而为,也要量力而行。同时也要考虑到当前司法机关‘案多人少’的现实,现阶段应为检察公益诉讼设定合理的边界。”聂鑫补充道,先解决“有无”的问题,再解决“多少”的问题。他建议从最能代表公共利益的劳动者安全生产权益保障领域起步,积累经验、完善机制,逐步向其他劳动者权益保障领域扩展,不求一揽子解决,走渐进式的发展道路。

针对这一循序渐进的推进思路,全国政协常委、国家邮政局原局长马军胜深表赞同。他表示,“新业态下,快递员用工形态复杂,工作时间碎片化、作业地点不固定。同时,伴随人工智能等技术广泛应用,行业用工模式持续迭代,亟需建立适配新业态的权益保障机制。”马军胜建议,进一步细化明确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相关内容,结合行业实际分步落地实施。

协商会上,委员们坦诚剖析问题、共商务实对策,一致认为要进一步完善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的法律制度,真正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等单位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介绍提案办理相关情况,并对委员们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积极回应。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表示,高度重视全国政协委员提交的一系列关于将劳动者权益保障纳入检察公益诉讼范围的提案,正在研究推进相关工作,未来将进一步找准着力点和切入点,持续推动公益诉讼工作的法治化。

此次协商会既是委员反映民声民意的有效渠道,推动劳动者诉求直达相关部门,也促进了提办双方互动交流、坦诚议事,以高质量协商助推劳动者权益保障法治建设走深走实。(本报记者 李佳珊)

编辑:董雨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