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协商议政>政协动态
向海图强谋发展 陆海统筹护蔚蓝
——全国政协“推进海洋能源资源开发利用,加强重点海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双周协商座谈会综述
海洋能源资源开发利用与重点海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是经略海洋、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课题,也是统筹发展与安全、推进绿色低碳转型的关键抓手。中共十八大以来,我国海洋强国建设取得新的显著成就,海洋能源资源开发利用加速推进,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中向好,但也面临海洋开发利用保护的战略支撑保障不足、海洋能源资源开发利用的结构性矛盾突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综合效能不高等挑战。
为破解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堵点难点,汇聚各界智慧、凝聚发展共识,6月26日,全国政协召开“推进海洋能源资源开发利用,加强重点海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双周协商座谈会。与会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深入研讨、坦诚建言,为推动海洋资源有序开发、生态系统有效保护、海洋经济提质增效,实现深蓝开发与碧海守护双向赋能、协同共进贡献智慧力量。
推进能源资源开发
做强海洋产业
海洋是承载战略资源、培育新质生产力、拓展发展新空间的蓝色沃土,也是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重要依托。
与会委员一致认为,立足新发展阶段,必须坚持陆海统筹、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原则,系统推进海洋能源资源规模化、规范化、智能化开发,持续优化海洋产业结构、补齐发展短板,构建安全高效、绿色低碳、多元协同的海洋资源开发新格局。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地质调查局原局长李金发提出,启动“新一轮海洋地质保障工程”,加大重点海域调查力度,摸清海洋战略性矿产资源底数。持续拓展深远海矿产战略空间,探索在部分海域合作建设采矿资源基地,提升我国深远海资源战略储备与开发能力。
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潘立刚认为,应有序推进深远海海上风电基地建设,加大深远海油气和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力度,因地制宜加强海洋能规模化利用和与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
在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戴厚良看来,坚持陆海统筹,构建形成“陆上稳产、海域增产”的油气勘探开发格局,对于把能源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里,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应提升南海油气开发主动权,探索全海域油气资源长期开发路径,建立高层次风险评估机构,细化海域使用原则,指导企业充分开发已探资源。”
“海上‘风光氢储’一体化融合发展,已成为培育海洋新质生产力、拓展海洋经济发展空间的必然要求。”全国政协委员、山东省政协主席葛慧君认为,要统筹做好海上“风光氢储”一体化融合发展规划,健全要素保障新机制,创新出台用海审批、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和绿色金融等支持政策,构建形成各类要素不断集聚、发展活力竞相迸发的良好格局。
全国政协委员、大连海事大学航海学院院长李颖建议通过系统谋划布局全球关键海运通道建设,强化战略性海洋空间资源开发。“统筹布局‘主通道—备份通道—应急替代通道’多层次格局,在关键物流节点研究合作共建深水港口,丰富拓展海运航线。”
全国政协常委、台盟上海市委会主委刘艳聚焦海洋生物医药特色产业发展建言。“将海洋生物医药产业纳入国家医药工业专项规划,实施生物医药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加强对海洋生物医药科技攻关任务布局和资金支持力度,增强央地配套政策合力,助推海洋生物医药产业提质增效。”
坚持系统治理
筑牢海洋生态安全屏障
良好的海洋生态环境是海洋永续发展的前提和基础。
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科学指引下,我国持续加大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力度,深入开展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十四五”以来,近岸海域优良水质比例提升至84.9%,红树林、珊瑚礁、海草床等典型海洋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成效显著,海洋生态环境持续向好。但受高强度开发及全球气候变化叠加影响,治理成效尚不稳固,修复任务依然艰巨。
对此,与会委员认为,必须始终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发展与修复并举,以系统思维推进陆海统筹、综合治理,全方位筑牢坚实稳固的蓝色生态屏障。
全国政协委员、自然资源部总工程师何广顺呼吁,严格落实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对关键生态区域实行最严格的保护。潘立刚提出,探索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制度机制创新,接续实施重点海域综合治理,统筹推进海洋污染防治、岸滩整治与保护修复。
围绕科学开展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烟台海岸带研究所所长秦松建议,坚持示范引领,在黄渤海、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北部湾、海南岛等地建立若干典型示范区,支撑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筑牢海岸带生态屏障功能。
全国政协常委、台盟福建省委会主委江尔雄强调了坚持陆海统筹推进重点海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性。“应全面贯彻‘陆海统筹、海河联动’理念,建立陆海协同的污染物指标体系和污染溯源监管体系,深入推进‘流域—河口—近岸海域’一体化治理。严格海洋空间用途管制,筑牢重点海域生态安全边界。”江尔雄说。
强化科技支撑
激活海洋动能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建设海洋强国必须大力发展海洋高新技术。
近年来,我国海洋科技创新能力稳步提升,攻克多项船舶工业核心技术,“蛟龙号”、“深海一号”等一大批深海重器投入应用,为海洋强国建设提供坚实科技支撑。但在深海极地能源资源开发利用、高端海洋装备制造、绿色开采修复技术、海洋未来产业培育等领域仍存在短板,海洋战略科技力量建设仍需持续强化。
“应统筹实施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围绕深海极地关键技术开展系统性攻关,通过长周期、滚动性支持,集中力量、系统性地开展科学探索和技术研究。同时,加快深海极地装备的自主研发及规模化应用,打造高端装备谱系。”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船舶科学研究中心党委副书记叶聪建议,统筹各类创新平台,优化布局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强化协同创新、联合攻坚,持续夯实海洋领域战略科技支撑能力。
戴厚良聚焦海洋油气领域科创突破,提出加快推进实施海洋油气勘探开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集中攻坚水下生产系统、深水钻井、深水高精度地震勘探等关键技术,持续提升深海油气勘探开发核心技术和装备自主化水平,破解深水开发技术瓶颈等建议。李金发围绕深远海矿产资源勘探建言,认为应加快研发应用深海多金属结核开采技术模式,创新迭代天然气水合物勘查试采关键技术体系。葛慧君表示,要将大功率海上风机主轴承等纳入国家重大科技装备攻关工程,深化技术攻关一体化,突破“卡脖子”环节。
“要大力实施深海工程,增强深海进入、探测、开发、安全能力。发挥国家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等平台原始创新作用,加大海洋人才特别是高端人才培养力度,加快建设海洋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推动数字化、智能化和绿色低碳转型。”潘立刚表示。
完善现代海洋治理体系
凝聚发展合力
统筹开发与保护,推动海洋高质量发展,离不开系统完备、协同高效的现代海洋治理体系。
“要坚持规划引领,强化涉海部门工作统筹和政策协同,积极推动实施相关专项规划,完善海洋开发利用保护相关法规制度和配套政策。”潘立刚表示。
“应明确各地区、各部门、各方面的职责分工,在规划、开发、生态修复、污染防治、监管执法等环节加强跨部门联动,形成覆盖海洋资源开发全链条的多主体协同、多层次联动、利益共享、责任共担的治理机制。”何广顺建议。
在绿色金融与生态价值转化方面,秦松提出加快完善蓝碳核算标准与交易体系,探索海洋减碳增汇新路径,创新发行海洋新质生产力债券、生态修复专项债等金融产品,拓宽社会资本参与渠道。“在此基础上,健全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完善多元化海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院士焦念志进一步提出,将蓝碳理念深度嵌入海洋经济全链条,通过示范工程和商业模式创新,打通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转化通道,形成新的产业生态和经济增长点,推动海洋经济绿色转型。
李金发主张加大国际合作力度,深度参与全球海洋治理,发起由我国主导的国际大洋钻探计划,不断提升我国在海洋勘探领域的影响力和话语权。全国政协委员、自然资源部海洋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张海文也认为,应积极参与全球海洋治理,深化开放合作,拓展国际发展空间,构建多元包容和海洋合作体系,扩大“蓝色伙伴”朋友圈。
编辑:付振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