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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薪火照征程——“强化检察监督 维护公平正义”主题展观展侧记

2026年07月10日 11:26  |  作者:高志民  |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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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钐介绍档案情况

人民政协网7月10日电(记者 高志民)泛黄的档案纸页、珍贵的历史文书、鲜活的典型案卷、沉淀岁月的黑白照片……走进人民检察职权和机构发展历程主题展厅,九十五载波澜壮阔的人民检察奋斗史,在一件件文物、一段段史料、一个个案例中徐徐铺展。本次展览以建党百年四个历史时期为经纬,以检察职权演进、机构沿革为主线,系统还原了党绝对领导下人民检察制度从诞生、探索、发展到完善的全过程,让人在回望来路中读懂法治初心、感悟制度伟力。

行走展厅,最深刻的感受是人民检察因党而生、随党而兴、为人民而立。1931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成立,中央工农检察人民委员部应运而生,人民检察制度在红色政权的沃土中萌芽初创。从苏维埃政府裁判部检察员负责预审和出庭告发、工农检察部设立群众控告箱吸纳民声,到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审检合署、探索检察员参与民事公益事项,再到解放战争时期设立边区高等检察处,开启审检并立的制度尝试,字字句句诠释“司法为民、扎根群众”的根本立场。早期检察工作根植工农、服务革命、依靠群众,让我真切看到:人民性,是检察制度与生俱来、贯穿始终的鲜亮底色。

历史长河奔涌向前,检察制度在探索中迭代、在实践中成长。新中国成立后,“检察署”更名“检察院”,一字之变,定格国家司法体制重要里程碑。从参与“三反”“五反”、严惩贪腐犯罪,到侦诉日本战犯、创立免予起诉制度,新中国检察在法治空白中摸索路径、积累经验。历经曲折、愈挫愈坚,1978年检察机关恢复重建,1982年宪法牢牢锚定检察机关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为检察事业行稳致远筑牢制度基石。

一路走来,展览清晰呈现一条不变逻辑:服务大局是检察履职的永恒坐标。不同历史阶段,检察工作始终紧跟党的中心任务。革命年代守护红色政权、保障工农权益;建设时期护航社会治理、净化政治生态;改革开放后全力维护稳定、纵深推进反腐、规范司法秩序。从刘青山张子善案彰显反腐决心,到张子强、张畏黑恶案件守护平安稳定,再到系列职务犯罪案件彰显法治利剑锋芒,一代代检察人以法为器、以责为任,在时代浪潮中主动担当、精准赋能。

最触动人心的,是九十五载始终不变的公平正义价值追求。早在苏区时期,法律就要求检察员审查案件后,认为“有犯法的事实和证据”,才能移送法庭审判,防止无罪的人受到追究;还赋予检察员对两审终审后的案件,“可以向司法机关提出抗诉,再行审判一次”。这些法律规定对于捍卫革命法制、维护司法公正无疑具有重要意义。历经数十年发展,侦查监督、审判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全面成型。展览陈列的改革开放后首例刑事抗诉案、首例胜诉的民事抗诉案、行政抗诉案卷,孙万刚、陈仓抢劫再审纠错案例,以及正当防卫监督典型案件,生动印证:检察监督,是防范司法偏差、纠正裁判错误、守护法治天平的关键屏障。

观展全程,我更加读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道路的独特优势。九十五年来,人民检察制度不照搬外来模式、不盲从西方范式,立足中国国情、扎根中国治理实践,走出了一条自主探索、自我完善、与时俱进的法治道路。边区民事公益检察探索、审检并立体制尝试、新时代检察公益诉讼原创制度创新,充分证明我国检察制度具备深厚的历史必然性、内在合理性和显著优越性。

如今,步入新时代,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指引下,人民检察事业迎来跨越式发展。“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法律监督体系更加完备,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实践更加深入。党中央专门出台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为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指明方向、提供遵循。

档案无言,岁月有声。此次主题展,不仅是一次历史回望,更是一次精神淬炼、一次思想赋能。九十五薪火相传,人民检察始终坚守党的绝对领导、坚守检察为民初心、坚守服务大局使命、坚守公平正义底线、坚守中国特色法治道路。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一代代检察人接续奋斗、守正创新,必将持续做强法律监督主业,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守护公平正义、护航法治中国建设,让红色检察基因代代相传,让人民至上的法治温度温暖万家。


编辑:钱子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