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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报井深189米,为何能骗过验收?
“注水”深井的虚假诉讼被检察监督揭穿前不久,河南焦作马村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督促指导某村村委会对该村水井过滤装置进行改造,村民们高兴地说:“两年多了,终于喝上了干净水,这要感谢马村区检察院!”
一纸合同藏蹊跷 验收签字有猫腻
事情要追溯到2023年前后。
那段时间,马村区某村村民多次到村委会反映生活用水水质异常,“井水浑浊发黄,烧开了也不敢喝”!村委会调查后发现,前几年打的饮用水井深度竟然不足百米,与合同约定的330米严重不符。
后因剩余7.199万元工程款未付,某工程公司于2023年6月将村委会诉至马村区法院,法院支持了其诉讼请求。
村委会败诉后,村民质疑声更盛:“井没打那么深,水都不能喝,凭什么付全款?”于是,满腹疑惑的他们走进了马村区检察院的大门。
检察院了解后得知,2017年,经村民介绍,某工程公司与某村村委会签订《钻井工程合同》,约定由某工程公司在新村西打水井一口,井深暂定330米,每米730元。2018年5月,某工程公司开具发票,按成井深度263米计算,价税合计19.199万元。2019年1月,村委会在《机井工程竣工验收表》上盖章确认,时任村委会主任李某矿签字。
检察机关介入后,调查就此展开。“合同写的是330米,验收表写的是263米,水井到底多深?”
检察官调阅卷宗后发现,蹊跷的是,案涉水井2017年9月竣工,而李某矿2018年5月才担任村委会主任,验收表上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签字时间均为2017年9月,彼时村委会主任应为李某顺。也就是说,李某矿在验收表上签字时,并非村两委成员。一个本不该签字的人,为何出现在验收表上?
专业调查揭谎言,走访证人破伪装
面对重重疑点,马村区检察院决定从“测、问、查”三个维度突破。
先是委托专业机构实测井深。马村区检察院委托具备资质的测量机构对案涉水井进行实地勘测。结果显示,该井实际深度仅为74米,虚报井深189米。
之后,检察官依法询问了2017年水井建设时期某村村两委全部成员李某顺等六人。他们一致表示,水井竣工后,村两委曾与某工程公司总经理孙某甫一同去验收,但因验收工具卡住并掉入井中,并未测出井深,也就是说该井从未实际完成验收。
在查证签字过程中,李某矿承认,他本人未参与验收行为,是在受到某工程公司欺骗的情况下签的字。证据链条已经闭合。
再审建议纠错案,公益诉讼护饮水
经全面审查,马村区检察院认为,某工程公司捏造成井深度,持虚假的《机井工程竣工验收表》提起民事诉讼,骗取法院判决,涉嫌虚假诉讼,严重损害村集体合法权益,干扰司法秩序。2024年10月17日,该院依法向马村区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
马村区法院收到再审检察建议后,于2025年1月裁定再审本案,并于当年3月作出民事判决,裁定撤销原判,驳回某工程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然而,该案并未止步于此。民事检察部门将相关线索移送马村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该部门调查核实后,于2025年11月向马村区卫生健康委制发检察建议,建议依法履行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管职责。
这起案件,表面看是工程款纠纷,背后却是虚假诉讼对司法公信力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双重侵蚀。检察机关没有就案办案,而是以精准的民事检察监督戳穿虚假诉讼“画皮”,再审纠错还村集体以公道;又以公益诉讼职能延伸监督链条,推动农村饮用水安全治理。
编辑:钱子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