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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深入推进矿业绿色转型发展
人民政协网8月17日
矿区生态修复取得新成效。自然资源部一方面推进历史遗留废弃矿区生态修复,加快消化存量;另一方面加强生产矿山生态修复全链条管理,坚决遏制增量。
绿色矿山建设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上升为法律要求。新修订的矿产资源法首次在法律层面明确提出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的要求,生态环境法典、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也都对绿色矿山建设作出规定。自然资源部联合生态环境部等六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绿色矿山评价通则》国家标准发布实施,“政府引导、部门协作、企业主建、社会监督”的绿色矿山建设工作体系基本形成。建设绿色矿山,已经成为地方政府、管理部门、矿山企业和社会公众关于矿业发展的普遍共识。目前,全国建成1000余家国家级、4500余家省级绿色矿山,持续推动矿区生态环境改善,有效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有序推动矿业绿色转型。
据介绍,下一步,自然资源部将全面落实新修订的矿产资源法及实施条例要求,持续加强矿区生态修复,强化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监督管理,加大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力度,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健全绿色矿山建设标准体系,强化绿色矿山名录动态管理,持续巩固提升绿色矿山建设质量,加快推进矿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为促进自然资源保护和永续利用、建设美丽中国发挥积极作用。
编辑:钱子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