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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学社中央:发挥企业科技创新主体作用 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
案由:强化企业科技创新的主体地位,是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必然要求。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要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并作出重要部署。当前,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还面临一些问题,例如高校院所科技成果与企业需求匹配度不高、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科技创新机制有待加强、金融支撑不足等。
建议:一、提升科技成果源头供给质量。政府科技计划项目要精准识别聚焦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的关键技术,引导企业、社会资本广泛参与攻关。强化应用导向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将成果转化效益作为项目评审、人才评价、职称评定的重要指标。在大学加快建立以产业化前景为依据的专利申请前评估机制,提高专利质量和转化率。加快推进技术和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加强互联互通,形成技术和数据的统一市场。
二、 保障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科技创新。拓宽创新需求的沟通渠道,健全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的科技创新计划形成机制,强化从企业和产业实践中凝练创新研究任务,提高民营企业参与度。引导相关部门积极有序向民营企业开放国家重大科技平台,降低民营企业使用门槛。鼓励相关部门在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的立项、研发、成果转化等环节,合理考量技术指标与产业化指标,针对民营企业制定差异化支持政策,提升其主导权,推动创新成果与市场需求的有效对接。
三、 强化金融支持为企业创新发展赋能。进一步推动落实《关于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的指导意见》《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尽快打通长期资金入市堵点,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持续优化创投行业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社会资本、高净值人群出资创投资金;加快健全并落实政府产业投资基金容错尽职免责考核机制,推动政府创业投资基金交由有公信力和良好历史业绩的社会创业投资公司代为管理,进行长周期考核评价;优化IPO条件设置和监管政策,降低科创企业上市门槛,畅通退出渠道,形成“募集、投资、管理、退出”的良性循环。
编辑:董雨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