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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常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吉尔拉·衣沙木丁:健全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 筑牢新疆长治久安民生根基
社会保障是安民心、稳大局、促共富的基础性制度安排。中共二十大和国家“十五五”规划都明确提出,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新疆地处西北边陲,多民族聚居、地域广袤、城乡发展不均衡,人口老龄化进程持续加快,灵活就业群体、新业态从业者养老保障诉求多元叠加。
近年来,新疆养老保险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主要表现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政策有效落实,企业年金覆盖面持续扩大,个人养老金制度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连续提高。但对标国家改革部署和群众现实需求,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亟待解决。为此,建议:
一、 夯实第一支柱,建立精准扩面与弹性缴费协同机制,筑牢保基本兜底线根基。一是严格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要求,加强基金收入管理,从国家层面建立合理规范的社保缴费基数口径,解决低收入群众缴费负担问题。二是促进扩面参保提质增效。实施高质量参保行动,全面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户籍限制,建议从国家层面强化跨部门数据共享,运用大数据构建动态扩面资源库,扩大参保覆盖面。三是持续落实困难群体代缴政策,动态清零断保、漏保、断缴问题,兜牢民生保障底线。
二、 做强二三支柱,突破企业成本顾虑与个人获得感弱双重瓶颈,构建多层次差异化养老保障格局。一是全面推动企业年金扩面提质,筑牢第二支柱中坚保障。加大政策激励引导,建议国家层面优化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政策,推动驻疆央企、兵团企业率先建立年金制度,逐步向中小微企业、新业态企业延伸覆盖。健全企业年金转移接续、异地衔接机制,鼓励职工长期缴费、持续积累,逐步缩小职工养老待遇城乡、区域、行业差距。二是全面普及个人养老金制度,激活第三支柱全民养老潜力,逐步提升个人养老金参保率、缴费额度、累计结余,补足个人养老自我保障能力。三是建议国家层面建立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险信息平台,建立统一权益查询系统,让群众直观感受退休后三支柱养老体系带来的待遇增厚效应。
三、 健全待遇调整机制,让养老金同步共享发展红利。一是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关于养老金正常调整的规定,科学确定职工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比例,明确向低收入、长缴费群体倾斜,兼顾公平与激励。二是推动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与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经济增速、物价指数强行挂钩,稳步提高最低标准。优化城乡居民缴费档次与补贴挂钩政策,大幅提高高档次缴费对应的财政补助比例,激励农牧民提档缴费、长期缴费,多缴多得、长缴多得。三是针对新疆边境线长、高寒偏远地区多、一线农牧民养老成本高的实际,建议国家在确定基础养老金时,将养老金调增额度与当地实际生活成本指数深度挂钩,完善艰苦边远地区养老金倾斜增发政策,稳定边疆群众养老预期,夯实边境民生保障根基。
编辑:孙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