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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杨万明:进一步提升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当前,公共法律服务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服务性、保障性工作持续推进,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已经基本建成,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不断增强。同时,当前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分布还不够均衡,特别是面向群众的公益性免费服务供给不足。建议:
一、 抓住服务主体,压实公益责任,让法律服务机构更好担当“主力军”。继续推动将公益法律服务纳入各类法律服务机构年度考核,明确服务时长、案件数量等可量化指标,考核结果与执业考核、信用评级、评先评优挂钩。推动机构公益服务与会员志愿服务有机协同,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获得免费、专业的法律帮助。
二、 下沉服务重心,让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直达基层、更可持续。2026年6月起,中国法学会组织开展“三个一”活动,动员会员联系进驻一家基层(乡镇)服务站点、调处化解一件矛盾纠纷、研究提出一项法治建议,目的就是推动优质资源下沉、补齐基层短板。要加强该活动的经费保障,完善跨区域调配,推动成果转化。
三、 畅通服务渠道,坚持线上与线下渠道并重,让公共法律服务更便捷可及。坚持“线上拓展”与“线下兜底”并重,一方面,继续推进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完善“一键呼叫人工”等功能,发挥数字渠道低成本、全天候的优势;另一方面,切实保留线下窗口、电话咨询、上门受理等传统渠道,确保不习惯使用智能设备的群众也能获得法律帮助。同时,完善线上线下转办规则,统一任务单流转,做到“问有人答、事有人办、件件有回音”。
四、 聚焦服务对象,让重点群体、重点领域得到更精准的保障。公共法律服务要更精准,需要因群施策、按需发力。进一步明确骑手、网约车司机等的适用标准,落实容缺受理、上门服务。做好《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宣传解读,推动法律援助、人民调解与劳动仲裁、劳动监察衔接,让超龄劳动者知道去哪儿维权、怎样维权。依托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和法律援助案件数据,在制造业密集地区先行监测预警,做到纠纷早发现、维权早介入。依托现有涉外法律平台和涉外法律人才库,提供域外法律查明、争议解决指引等服务。
五、 汇聚服务合力,壮大志愿服务队伍,让志愿者有保障、展所长、被认可。在公共法律服务专项经费中明确志愿服务列支范围和拨付标准,完善与服务时长、质量挂钩的差异化补贴,引导资源向县域和中西部地区延伸。把退休法官、检察官、律师和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等更多力量吸纳进来,并根据志愿者的专业特长合理安排普法宣传、法律咨询等服务岗位,让每名志愿者都能在擅长的领域发光发热。
编辑:董雨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