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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026年人民法院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

2026年09月11日 14:41  |  作者:王菡娟  |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人民政协网北京9月11日电(记者 王菡娟)2026年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的活动主题是“统一大市场,公平竞未来”。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助力形成优质优价、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9日,最高人民法院围绕仿冒混淆、侵害技术秘密、商业诋毁、虚假宣传、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的适用等重要法律问题,选取9典型案例予以发布,内容既包括与民生息息相关的传统消费领域,也涉及人工智能、新能源、平台经济等新兴和重点领域。

此次发布的案例包括登记使用与他人已注册商标近似的字号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某营销公司与某珠宝公司、某商行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利用他人技术秘密承揽工程项目获取的报酬可视为侵权获利——某科技公司与某工程公司、某技术公司、某线材公司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案;恶意“转码重构”构成妨碍、破坏他人网络产品正常运行的不正当竞争——某信息公司与某科技公司网络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具备识别性的知名影视剧剧名构成“有一定影响的商业标识”——某科技公司与某管理公司、某酒业公司、某啤酒公司等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等9件。

此次发布的案例主要体现以下特点:一是持续加强反不正当竞争司法,引导企业诚信经营。人民法院坚持鼓励诚信经营的政策导向,持续加强反不正当竞争司法,有效规制商业标识攀附、仿冒搭车、侵害他人商业秘密等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严重损害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在有充分侵权获利证据的情况下,通过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有力威慑恶意侵权行为。 二是聚焦重点领域,依法整治“内卷式”竞争。人民法院高度重视通过有效规制虚假宣传、诋毁商誉等恶性竞争行为,促推平台经济、新能源产业等重点领域高质量发展。三是稳慎适用一般条款和兜底性规定,准确打击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针对数字经济和人工智能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具有严重危害性和明确可责性的新类型不正当竞争行为,人民法院平衡规范与发展、技术赋能与公共利益维护之间的关系,稳慎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和相关兜底性规定认定侵权,促推科技创新向上向善。

下一步,人民法院将持续加强反不正当竞争审判工作,不断完善竞争裁判规则,为加快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编辑:钱子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