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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夯实法治根基
——全国政协“学习贯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专题考察综述

图为考察团在漠河市北极村红色驿站了解基层党建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于今年7月1日正式施行。这部法律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系统总结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规律性认识,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法治根基,顺应了历史大势、时代潮流,体现了中华民族根本利益、整体利益,得到各族人民的高度认同和坚定支持。今日各族群众和谐融居的美好生活,边疆民族地区蒸蒸日上的发展新貌,证明了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是正确的、科学的,这些都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贯彻实施提供了内生动力和现实基础。
8月31日至9月4日,全国政协副主席巴特尔率全国政协考察团,围绕“学习贯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赴黑龙江省开展专题考察。5天时间里,考察团深入大兴安岭地区、黑河市、齐齐哈尔市的乡村、社区、学校、博物馆、文化场馆等地,实地了解到,在黑龙江这片多民族聚居、边境线近3000公里的土地上,各民族群众学法知法,热切期盼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落地实施,法律精神正逐步深入人心。
在共居共学中播撒民族团结的种子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明确要求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要求贯穿教育全过程,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考察团一路走访,深切感受到法治精神在基层社区和校园生根发芽。
走进黑河市西兴街福龙社区,办事大厅宽敞明亮,各族居民的生活事项在这里“一站式”办理。“辖区1.1万人口中,居住着汉族、满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等多个民族的群众。”社区工作人员向考察团介绍,近年来,社区运用“党建引领﹢社区治理﹢民族团结”工作方法,积极构建各民族“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互嵌式社区环境,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在社区活动室里,几位正在练习书法的居民看到考察团,热情地介绍起社区经常开展的活动。“我们这里有茶话会、饺子宴、厨艺大比拼等活动,还组织评选‘最美家庭’,成立‘红石榴’志愿者服务队,各族居民越走越近、越处越亲。”一位居民笑着说:“以前大家各过各的,现在和各民族邻居都能说到一块儿、吃到一块儿。”
离开福龙社区,考察团前往黑河市实验小学。校园里,朗朗书声与民族团结的氛围交融共生。
“学校开设‘中华民族大家庭’课程了吗?”看到学校在走廊里精心制作了介绍民族团结知识的展板,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原副主任边巴扎西询问学校团结进步专题教材的使用情况,并希望学校教育引导孩子们从小牢固树立中华民族一员意识,始终牢记我们都有一个共同家园,就是中国;都有一个共同身份,就是中华民族;都有一个共同名字,就是中国人;都有一个共同梦想,就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黑河市实验小学党支部书记付英介绍,学校通过开设民族团结教育课,教育引导学生们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华民族,从小树立中华民族一家亲的观念。
考察中,对于互嵌式社区建设和“中华民族一家亲”理念在校园落地生根,考察团成员表示充分肯定,同时也在作深入思考。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市政协副主席丁时勇建议制定全域普法规划,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纳入各级“九五”普法规划,重点抓好青少年学习教育,从小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边境群众、流动人口、新业态群体等重点人群的精准普法力度尚显不足,有些基层老百姓对新法还不太了解,建议分层分类精准施策,多用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开展宣传。”全国政协常委、武警部队原副司令员杨光跃说。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迎新也认为,应建立健全常态化、制度化宣传机制,推动法律宣传贯彻进机关、进单位、进社区、进学校、进社会组织,营造法律实施的良好社会氛围。
在历史叙事中构筑共有精神家园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强调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中华民族历史观。考察行程中,一座座各具特色的博物馆,让考察团深切感受到边境线上的这些文博场所正从收藏历史的静态空间,转变为讲述民族团结故事的生动课堂。
在大兴安岭深处的呼玛县,一座占地5000多平方米的博物馆让考察团眼前一亮。呼玛县户籍人口仅4万余人,却建成了馆藏1600余件文物的呼玛博物馆,展示着红色文化、当地各民族文化和呼玛今昔变化,揭示了各族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在社会主义大家庭中,从站起来到富起来,再到强起来的历史脉络,展现了各族中华儿女共同抵御外侮、共同开拓建设边疆的爱国主义精神,让历史“活”了起来。
“小博物馆里也能做好大文章。”全国政协委员、中央音乐学院教授娜木拉感慨,“呼玛虽然只是一个边境小县,却创建了有品质、有温度和有辨识度的博物馆。可见,一家博物馆的影响力不在于规模级别,而在于能否讲好脚下这片土地的故事,让群众在情感共鸣中增进文化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黑龙江流域拥有众多博物馆,可以联动发展,打造北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走廊,推动博物馆与中小学思政教育深度融合。”
沿黑龙江而下,考察团来到瑷珲历史陈列馆。这座国家一级博物馆以遗址、建筑、陈列“三位一体”的方式,全面展示了黑龙江由中国内河成为中俄两国界河、瑷珲城由盛至衰的历史。陈列馆还增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主题展厅,展示各民族共击外敌、共同戍边、互市通婚、文化互融的史实,生动讲述中华民族大家庭的故事。
考察团认为,从呼玛到瑷珲,各类博物馆正在成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阵地。讲好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故事,把“多元”凝聚为“一体”的各民族“三交”故事讲好,已经成为博物馆的重要责任。对于目前文博场馆在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中普遍存在的不足,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民族社会研究室主任张继焦表示,部分博物馆讲解词尚未更新,在展陈内容上,应突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主线,避免仅突出单一民族的孤立叙事。同时,要加强讲解员队伍建设,用文物讲好中华民族故事。
在文旅融合中书写共同富裕答卷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明确支持民族地区发展特色优势产业,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考察团深入多个民族村,实地感受边疆民族地区如何发挥自身优势,实现共同富裕。
“这里的建筑非常有特色。”在塔河县十八站鄂伦春族乡鄂族村鄂伦春民族风情园,站在仿照鄂伦春族传统民居“撮罗子”建造的民宿前,考察团被这里的现代气息与鄂伦春民族特色所吸引。走进一墙之隔的鄂族新村,户户都通水泥路、家家都是砖瓦房,小汽车、农用车随处可见。考察团了解到,2013年,鄂伦春族家家户户都搬进了通暖气的新房子。从简陋的“撮罗子”到今天现代化砖瓦房的巨大变迁,再次印证了在党的民族政策指引下,各族群众正迈向社会主义现代化,迈向共同富裕的新生活。
了解到这里依托骑马、射箭、喂鹿等体验项目,让游客体验鄂伦春族原始风貌、“零距离”感受各民族特色文化魅力,全国政协委员、空军研究院某研究室专业技术少将研究员雷迅表示,近年来,黑龙江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当地推动文旅产业发展奠定了基础,要让民族团结进一步成为推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强劲动力。
来到黑河爱辉区西岗子镇坤站村,这座始建于清代的驿站如今玫瑰飘香。临近中秋,寒地玫瑰加工基地里的村民们正忙着加工月饼。“我们先后推出玫瑰花茶、玫瑰酒、玫瑰月饼等产品,中秋节前供不应求。”村里的干部告诉考察团,全村种植玫瑰面积156亩,年产鲜花3万斤左右,实行“公司﹢基地﹢农户”模式,村民收入大幅提升。
在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哈拉新村,考察团了解到,3500平方米的风情民宿街内,民族风情火炕、特色蒙古包等体验项目备受青睐;营地咖啡、无动力游乐设施、农业观光体验等多元业态不断满足游客需求。
“书记说,我们村是国家级景区。如果我愿意开民宿,手续、客源都不是问题。”走进“拾光庭院”民宿,村民郭勇向考察团介绍,自己曾在外务工10年,是村党支部书记多雪英的一通电话让他下定了返乡创业的决心。“现在守着家门口就能挣钱,比打工强。”一旁,多雪英告诉考察团,如今,村里将达斡尔族渔猎、刺绣、歌舞融入旅游,已发展民宿50余家,2025年全村旅游收入突破300万元,户均增收5万多元。
在考察团看来,虽然三个民族村的发展路径各异,但却有一个共同点,都注重将文化特色转化为发展动能。对此,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自然资源部原部长王广华表示,几个民族村的发展,是国家支持边疆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动缩影,是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鲜活见证,更是乡村振兴战略在边疆民族地区落地生根的有力实践。全国政协委员、海军研究院某研究室专业技术大校怀利敏建议,要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贯彻实施与推动边疆民族地区乡村全面振兴、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加大对边疆民族地区的支持力度。
5天考察,行程千里。考察团看到,这部施行仅两个月的法律,正以其法治力量守护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推动各民族在共同富裕道路上携手前行,凝聚起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磅礴力量。考察团表示,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聚焦法律宣传教育和贯彻实施中的重点难点,持续开展调查研究、协商议政,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发展。(本报记者 奚冬琪)
编辑:董雨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