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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手记 | 民族团结无处不在
“先有清真寺,后有卜奎城。”始建于清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的卜奎清真寺位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一走进这座造型古朴的古寺,考察团便被这里中国传统风格的建筑所吸引。
“清真寺分为东、西寺两部分,均为宫殿式砖木结构。其中砖雕非常精美,有游龙、宫灯等众多中国传统文化元素。”清真寺负责人向考察团介绍,位于东寺中的窑殿,建筑形式最富特色,特别是窑殿的宝顶,莲花座上镶有铜制葫芦,葫芦上又有月牙状装饰物。“这种建筑体现了齐齐哈尔宗教和顺、民族团结、文化融合的社会风貌。”
除了藏在建筑里的多民族文化交融符号,卜奎清真寺的民族团结元素还体现在方方面面。走进寺里的历史陈列展厅,电视屏幕上正在循环播放6月24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新闻发布会。看到考察团在屏幕前驻足,清真寺负责人表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一出台,寺里就组织了教职人员学习。下一步,还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引导信教群众主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持依法依规、正信正行开展宗教活动。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规定:“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和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引导宗教教职人员、信教群众弘扬爱国主义传统,促进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正如考察团中几位宗教界全国政协委员所说,“作为政协委员和宗教界代表人士,要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带头学法、守法、普法,多做凝聚人心、增进民族团结的事。引导信教群众和各族同胞同心同向,为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和睦作出贡献。”(本报记者 奚冬琪)
编辑:董雨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