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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守英烈权益底线 杜绝红色资源商业异化

2026年09月22日 14:09  |  作者:高志民  |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英雄烈士是民族的脊梁,英烈精神是凝聚人心、赓续血脉的宝贵精神财富。近年来,个别经营主体借红色IP炒作、蹭英烈热度牟利,将英雄烈士肖像、红色文化符号商业化滥用,触碰法律红线、伤害公众情感。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英烈权益保护典型案例,以公益诉讼司法利剑,明确划清红色资源保护与商业经营的法律边界,以法治力量捍卫英烈尊严、涵养社会正气。

案情简介

河北易县某公司擅自使用狼牙山五壮士相关肖像元素,打造“红根儿”品牌,用于产品外包装、宣传画册、推广视频等商业场景,借助英烈红色形象引流牟利,涉嫌侵害英雄烈士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发现线索后,依法对该公司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开庭审理期间,被告当庭认可全部侵权事实,自愿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积极配合整改纠错。

裁判与整改结果

2025年11月19日,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全额支持保定市人民检察院的全部诉讼请求。

判决生效后,涉事企业全面落实整改举措,彻底清除侵权痕迹:全部销毁带有“红根儿”侵权品牌元素的产品外包装,停用侵权包装册、标签、宣传册,删除所有关联侵权宣传视频。

为弥补社会公益损害、修复公众情感,2025年12月23日,该企业在国家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同时,主动履行社会责任,专门制作发布专题宣传视频,系统解读狼牙山五壮士英雄事迹,普及《英雄烈士保护法》核心条款,以实际行动缅怀英烈、敬畏法治、正向传播红色精神。

记者观察

英烈名誉荣誉不容亵渎,红色资源不容商业滥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明确划定刚性法律红线,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以商业广告、商业营销等方式使用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

本案中,涉案企业假借红色文化之名,行商业牟利之实,擅自将狼牙山五壮士英烈肖像用于品牌包装和商业推广,本质是透支红色价值、消费英烈情怀,不仅侵害英烈人格权益,更消解红色文化严肃性,伤害民族共同情感,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检察机关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是履行公益监督职能、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举措。司法机关通过公正裁判,明确传递出英烈权益无对价、红色资源不商用的法治导向。同时,本案实现“司法惩戒+整改修复+正向宣教”一体治理,既依法追责、惩治侵权行为,又督促企业纠错向善、开展红色普法,实现法理、情理、治理效果有机统一。

崇尚英雄、捍卫英雄、学习英雄、关爱英雄,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更是法治社会的价值底线。红色文化、英烈精神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的精神密码,是滋养社会风气、凝聚民族力量的宝贵财富,绝不能沦为市场炒作、流量变现的工具。

该案作为检察机关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典型案例,精准整治“借红牟利、消费英烈”的乱象,具有鲜明示范价值。一方面,以司法利剑严厉打击亵渎、滥用英烈权益的商业侵权行为,筑牢英烈权益法治屏障;另一方面,通过个案裁判厘清法律边界,警示各类经营主体坚守法治底线、敬畏红色历史,杜绝红色资源商业化、娱乐化异化。

法治守护英烈,初心赓续传承。司法机关将持续聚焦英烈权益保护领域突出问题,常态化开展公益诉讼监督,以高质效司法办案惩恶扬善、明德弘道,推动全社会形成尊崇英烈、捍卫英烈、传承英烈精神的浓厚氛围,让红色血脉代代相传、浩然正气充盈社会。(记者 高志民)

编辑:钱子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