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要闻 资讯 法治时评 法治人物 法律速递

首页>法治>资讯

不考试拿证、保就业保收益?

这些教育培训“套路”需警惕

2026年10月08日 09:34  |  作者:丁佳惠  |  来源:人民政协网-人民政协报 分享到: 

随着终身学习理念的普及,学历提升、证书考试培训、副业技能教学等教育培训行业快速发展,利用业余时间听课考证,逐渐成为职场人提升就业竞争力、拓宽收入渠道的重要选择。然而,行业快速扩张的同时,乱象也随之产生。部分不良培训机构抓住消费者急于提升自我、高薪就业、轻松取证的心理,以“免考拿证”“包就业”“保底高收益”等夸大话术虚假营销,诱导消费者高价报名。不少消费者缴纳高额培训费后,或是未能获得承诺的培训服务、或是无法实现预期的就业回报,最后陷入退费难、维权难的困境。

这些职业教育培训“套路”需警惕

当前因提升职业竞争力引发的教育培训合同纠纷高发,各类虚假宣传、违规承诺套路极具迷惑性,多见于学历提升、职业就业辅导、副业技能培训三大领域,实践中不少消费者被误导“踩坑”。

一是学历提升类培训违规乱象丛生。部分机构违背国家学位管理相关规定,打出“无需上课、不用考试、免试拿硕士学位”“内部名校合作、快速拿正规学历”等虚假标语,误导有学历提升需求的人群高价报课。事实上,国家正规学历教育、学位授予有着严格的学制要求、考试流程和审核规范,不存在免学免考即可获取正规学位的渠道,机构所谓的“合作办学”大多为虚假宣传,最终消费者往往只能拿到虚假证书,白白耗费时间金钱。

二是就业辅导类培训虚假承诺频发。每逢求职季、秋招窗口期,不少机构瞄准求职人群的迫切需求,大力宣传“名师就业辅导”“包落实工作”“官方认证求职指导”等服务。但实际服务过程中,部分机构仅提供通用的求职课件、宽泛的岗位推荐信息,推荐岗位往往与学员专业、求职需求严重不符。就业结果受个人能力、市场环境、岗位需求等多重因素影响,所谓“保就业”往往更是无法兑现,消费者应保持警惕、擦亮眼睛。

三是副业技能类培训夸大收益、诱导消费现象普遍。针对电商运营、直播带货、短视频剪辑等热门副业赛道,诸多培训机构以“兼职月入过万”“零基础稳赚收益”“学成即可接单变现”等话术夸大培训效果。不少消费者受高额收益诱惑报名参训,完成课程后却发现,所谓的接单资源、高薪收益难以实现,培训内容实用性差、变现难度远超宣传,最终投入与回报严重失衡。

培训机构应规范经营、诚信履约

诚实信用是各类经营主体从事经营活动的基本遵循。教育培训机构作为提供教育服务的一方,更应恪守诚信底线,切实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

首先,培训机构必须如实、充分告知培训内容。开展招生宣传、签订培训合同的全程,机构均需明确如实告知消费者课程内容、培训形式、服务标准、证书性质、报考条件、收费明细等核心信息,不得虚构合作资质、夸大培训效果、作出虚假保底承诺,亦不得通过误导、欺诈等方式招揽学员。

其次,违规培训协议不受法律保护。部分培训机构推出的“免试拿学位”等服务,违反国家教育管理、学位授予等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双方签订的教育培训合同依法应当认定为无效。合同无效后,双方基于合同取得的财产、利益应当依法返还,培训机构需向消费者退还相应培训费用。

最后,机构不得设置不公平格式条款。部分机构在合同中增加“概不退款”“单方免责”“限制学员维权权利”等条款,不合理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义务、限制消费者合法权益,该类格式条款依法应属无效。

消费者应审慎核查、积极维权

面对纷繁复杂的职业教育培训市场,消费者需摒弃侥幸心理,提高辨别能力,守好自己的“钱袋子”。

一是事前多方核查,摸清官方权威信息。消费者在报名学历提升、职业资格考试培训前,务必通过教育部门、人社部门官方网站、官方公告,精准核查报考资质要求、证书颁发主体、证书法律效力及适用范围、报考流程等核心信息。此外,消费者还应多方核实机构宣传内容,切勿轻信口头承诺,避免因信息偏差而花费高额成本考取用途有限的资格证书。

二是摒弃侥幸心理,理性辨别收益承诺。面对各类副业技能、就业培训“包就业”“稳高薪”等宣传话术,消费者务必保持清醒认知。职场就业、副业收益存在极强的不确定性,没有零门槛、稳赚不赔的培训项目。多数情况下,培训课程完成后,若机构已履行基础授课义务,消费者再以“收益不达预期”要求全额退费,往往难以得到支持,极易陷入维权困境。

三是留存完整证据,多渠道依法维权。消费者应保存好双方沟通记录、书面合同、缴费凭证、上课记录、机构宣传海报及短视频文案等证据材料。纠纷发生后,消费者可优先通过双方协商、市场监管部门调解等方式维权,协商无果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教育培训机构应如实宣传、尽到告知义务,用“真干货”提供“好服务”;消费者亦应理性看待培训效果,自我提升没有捷径,唯有脚踏实地、科学规划,方能真正增强自身竞争力。多一分审慎、少一分侥幸,方能避免落入消费陷阱,让教育培训真正服务于个人成长和职业发展。

(作者单位: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


编辑:钱子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