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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钱文挥:

谈经论道|以法治力量护航农业强国建设

2026年10月13日 10:46  |  来源:人民政协网-人民政协报 分享到: 

2027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将正式施行。这是该法自2002年实施以来,时隔二十余年开展的一次全方位、系统性大修。本次修法立足新时代“三农”发展新形势,系统梳理多年来乡村振兴、强农惠农的成熟改革经验,将行之有效的政策举措固化为国家法律制度,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筑牢坚实法治根基。对此,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钱文挥表示,党和国家始终高度重视“三农”工作与农民增收致富,先后出台一系列贴合我国国情、顺应农民期盼、契合市场规律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积累了大量可落地、可复制的实践经验。

在钱文挥看来,新修订农业法对各类惠农举措与改革成果进行系统性梳理、规范化提炼,通过法治化手段固化长效机制,精准回应农业发展、乡村建设、农民增收中的各类痛点难点,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制度支撑。

对比旧版法律,钱文挥进一步指出,本次大修亮点突出、靶向精准,从五大维度补齐发展短板、回应时代需求。

一是构建全链条制度体系,系统防范粮食安全风险。新法首次在法律层面明确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搭建起涵盖战略定位、产能保护、收益保障、生态保护、风险防控的完整制度链条,将“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落到实处,有效应对当前粮食领域多重系统性风险,全方位筑牢国家粮食安全防线。

二是增设专属章节,推动农业绿色转型发展。新法单设“农业绿色发展”专章,明确推进农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法定要求,规范实施农业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完善农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有效破解农业生产与生态保护协同发展难题,算好农业可持续发展“生态账”。

三是明确主体定位,回应现代农业发展命题。新法正式将家庭农场纳入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为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供清晰的法律依据,从制度层面解答了现代农业发展“谁来种地”的核心问题,为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保驾护航。

四是聚焦民生福祉,全方位强化农民权益保障。新法明确将“增加农民收入”列为“三农”工作中心任务,细化完善集体收益分配权、被征地农民权益、进城落户农民权益保护相关规定,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切实打消农民进城落户“两头空”的顾虑,让广大农民持续共享乡村发展红利。

五是拓宽投入渠道,破解农业发展资金难题。新法确立财政优先保障、涉农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引导信贷、保险、期货等多元金融资源下沉赋能乡村,健全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有效缓解农业产业长期面临的融资难、投入不足等突出问题。

谈及此次修法的一大核心亮点时,钱文挥说:“新法专门增设粮食安全专章,将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正式入法。”如何在严守粮食产能底线的同时,切实保障种粮农民收益,破解“种粮效益偏低”的行业难题,是新法落地见效的关键。对此,钱文挥表示,新法聚焦稳产能、增收入、稳预期,出台一整套系统性举措,全方位守护种粮农民切身利益。

具体而言:在生产激励上,新法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优化粮食主产区、产粮大县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让重农抓粮的县域获得实实在在的发展红利;完善价格、补贴、保险协同发力的政策体系,健全农资保供稳价应对机制,通过降低种植成本、稳定市场价格,保障农民种粮有利可图,实现粮食增产与农民增收同步推进;在市场稳控上,新法建立粮食安全监测预警制度,健全政府粮食储备体系和粮食应急管理体制,常态化规范粮食市场运行,为粮食生产提供稳定的市场空间和合理的收益预期,从制度上杜绝“谷贱伤农”现象;在资金投入上,新法明确构建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支持、社会多元参与的农业农村投入格局,持续完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提升农业保险保障水平,落实惠农补贴和涉农税收优惠,全方位强化对种粮主体的政策扶持与资金支撑。

钱文挥介绍,目前我国已形成“市场调节、价格托底、政策协同”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组合拳。依托粮食最低收购价守住农民种粮收入底线,通过农业补贴、保险体系筑牢收益保障与风险兜底屏障,叠加政府储备调控与市场动态调节,在遵循市场规律的基础上,牢牢守住国家粮食安全和种粮农民收益双重底线。

钱文挥最后强调,农业政策性金融是国家支持“三农”的重要制度安排,是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服务乡村振兴的骨干力量。新法对金融机构加大涉农信贷投放、优化乡村金融服务、降低农业融资成本作出明确部署,压实政策性金融机构粮食收购资金保障职责。下一步,要充分发挥农业政策性金融“当先导、补短板、逆周期”的特殊功能,聚焦粮食安全、乡村振兴、城乡融合发展重点领域,为“三农”领域提供稳定、低成本的资金支撑,切实把法治制度红利转化为农业农村发展实效,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注入持久动力。(记者 李元丽)

编辑:位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