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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刘雅玲:加强国有金融不良债权转让监管完善法律政策
当前,国有金融不良债权规模逐渐增大,金融不良债权的转让活动日益频繁,处置国有金融不良债权过程中出现了诸多问题,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形时有发生。建议——
一、 明确《海南会议纪要》是否继续施行,或者重新联合制定新的法律政策。
二、 转让债务人为国企的不良债权,依法保障国有机构有效行使优先购买权。制定完善国有不良债权转让的程序规则,对转让国有不良债权进行监督。
三、 对债务人为非国企和自然人的不良债权的后续转让进行严格审查,遏制国有资产流失。
四、 监管部门要强化监管和问责。如是否存在对抵押物低值高估,甚至内外串通合谋侵吞国有资产等。
五、 完善不良债权转让案件的审理执行规则,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编辑:董雨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