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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总局责令修正药业子公司停产

2014年11月17日 09:09 | 作者:曾亮亮|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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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药总局15日通报指出,11月4日至5日,食药监总局联合地方食药监局对吉林省四家生产肺宁颗粒药品生产企业开展了飞行检查,发现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柳河厂区)原料库存放的用于生产肺宁颗粒的药材返魂草部分发生霉变变质。此外,企业还存在故意编造虚假检验报告等行为。食药监总局表示,修正药业集团上述行为已严重违反《药品管理法》和药品GMP相关规定。目前,总局已要求吉林省局依法收回其药品GMP证书,并对该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收回柳河厂区药品GMP证书,意味着让该厂区停产。”食药总局相关人士告诉记者。 

编辑:罗韦

关键词:食药总局 修正药业 停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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