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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版,立法法讨论)全国政协委员饶戈平:

2015年03月09日 20:22 | 作者:韩柳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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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版,立法法讨论)全国政协委员饶戈平:
法律“打架” 立法法应扮好“劝和”作用

本报记者 韩柳洁
在社科界关于立法法修正案草案的小组讨论中,全国政协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饶戈平对立法法修订草案在提高立法质量,加强立法在法治进程中的引导和推动作用表示赞同,与此同时,他提出两个问题,希望立法法在进一步的修订完善过程中能够予以重视。
“不同层级、不同类型的法律之间常常‘打架’,立法法应该保障立法和法律的统一性、协调性。”饶戈平之所以强调立法保障法律统一性问题,是因为他长期从事国际法研究,而国际法的一个典型特点是碎片化、不成体系,由于没有统一的立法机构,各个领域、不同时期制定的不同国际条约、公约相互之间缺乏统一性甚至相互冲突。他认为,中国在完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过程中应该引以为戒,强调立法和法律的统一性、协调性。建议相关机构加强备案和审查机制,增加现有的立法、司法机构如两高、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这方面的功能。
此外,饶戈平还提出,立法法修订草案关于司法解释的规定基本未做修改,但是在香港基本法的实施过程中已经出现了一些对于司法解释的质疑,需要立法法进一步明确。
“解释是很复杂的法律环节,立法法修订草案中关于法律解释的规定,有些问题讲得还不很清楚,包括法律解释主体、法律解释规则以及人大和两高解释的位阶问题。”饶戈平以香港基本法实践举例,在没有法律明确规定如何进行司法解释,依据什么解释,解释规则是什么的情况下,人大进行香港基本法解释遭遇了香港社会的质疑,认为解释不透明。这种质疑源于香港目前还沿用英美法系的判例法模式,是由司法者释法,而我国大陆地区是典型的成文法模式,是立法者释法,如果没有法律明确规则,则被认为不透明。因此,饶戈平建议,“立法法在解释原则方面还应该明确化,这对法律解释者是一种约束,对公众而言,则增加解释过程的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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