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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一帆:消除制度性歧视让外出农民工享受市民待遇
国家统计局从2008年开始,建立了“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制度”,反映全国农民工规模、流向、分布、就业、收支、生活和社会保障等情况。
2013年监测调查的数据中,有几组数字值得关注:2013年全国农民工总量26894万人,比上年增加633万人,增长2.4%,其中,外出农民工16610万人(指在户籍所在乡镇地域外从业的农民工),增加274万人,增长1.7%;本地农民工10284万人,增加359万人,增长3.6%;接受过技能培训的农民工占32.7%,虽比上年提高1.9个百分点,但比重依然偏低。
农民工权益保障方面有两组数据:一是与雇主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比重为41.3%,比上年下降2.6个百分点,其中,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农民工比重14.3%,比上年下降3.5个百分点。二是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障比例有所提高。其中,参加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生育保险的比例为15.7%、28.5%、17.6%、9.1%和6.6%,分别比上年提高1.4、4.5、0.7、0.7和0.5个百分点。
从2013年的数据可以看出:外出农民工规模大,合同签订率低,其中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比重还在下降,参加“五险”的农民工比例6年来虽然一直在提高,但比例依然偏低,其中比例最高的工伤保险,也仅有1/4强。
关于农民工权益保护的几点建议:一是探索有利于促进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定居的户口登记制度。二是加强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三是要求所有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四是要建立适应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五是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和学龄前教育都纳人城市教育规划和管理。
(作者系全国政协常委,国家统计局副局长、国务院参事 徐一帆)
编辑:邢贺扬
关键词:农民 民工 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