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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补助国民党抗战老兵 首批72人每月2000元

2014年07月11日 09:01 | 作者:唐 悦| 来源: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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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10日从南京市民政局获悉,该局正在摸底调查南京籍国民党抗战老兵的人数和基本情况,初步确认首批72人将纳入南京市民政优抚救助名单。

  去年7月国家民政部首提“原国民党抗战老兵纳入保障”的政策,南京市是我省最先启动调查摸底的城市。该市民政局优抚处曲思泽介绍,在南京一些关爱抗战老兵的社会组织帮助下,已初步确认了72位救助对象。他们大多已到八九十岁高龄,最大的已超过100岁。调查发现,一些国民党抗战老兵年事已高,生活困难,急需医疗、养老、住房等方面的救助。

  南京拟定的救助计划是,对生活在该市无工作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原国民党军队抗战老兵给予生活困难救助,救助标准参照抗战时期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执行。今年的标准是每月2000元,以后随着地方经济发展水平逐步调整。

  除生活救助金外,符合条件的原国民党军队抗战老兵也可纳入相应的保障范围。其中,孤寡老人优先安排进入敬老院、福利院供养,并鼓励社会组织进行捐款和帮扶救助;符合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政策条件的,可根据个人意愿由政府全额补助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住房困难的老兵纳入保障安居房工程统筹解决。生活在农村的,其住房按照农村危旧房改造相关政策优先安排,在资金补助标准上予以倾斜;生活在城镇的,其住房困难问题通过廉租房、公共租赁房、经济适用房及棚户区改造等相关政策解决,符合条件的要优先安排。

  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全省尚未出台这样的政策,按照国家规定,国民党抗战老兵不属于优抚对象,但可优先享受国家福利保障待遇。 (唐 悦)

编辑:于玮琳

关键词:抗战老兵 补助 国民党抗战老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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