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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规定2014年高温费标准每月200元 单位不发放属违法 你的单位呢?(图)

2014年08月05日 13:59 | 来源:中国青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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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温天气不仅可能损害室外作业人员的身体,而且也极易引发安全事故,有统计数据表明,7、8、9三个月的安全事故占到全年事故的三成还多,对人们的工作和生活构成了严重威胁。近日,江苏公布2014年高温费发放标准,每人每个月200元,单位若不按规定发放高温费,就属于违法行为。

  江苏省2014年高温费纳入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

  苏州今年的高温费标准与江苏省同步,为每人每月200元,支付4个月(6月、7月、8月、9月)。企业可以分月发,也可以一次性支付4个月的津贴。对于一些企业利用清凉油、凉茶、西瓜等防暑降温福利来冲抵高温费的行为,苏州市人社明确表示:这是不允许的。另外,从去年5月1日开始,江苏将高温费纳入了新修订的《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单位若不按规定发放高温费,就属于违法行为。

  为应对高温天气,有关部门应参照物价变动情况,及时制定最新高温津贴政策,同时加强对企业的监管,严格查处高温违规施工和拒不发放高温津贴的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暂行”多年的防暑降温措施条例,也应适时进行必要修订。高温天气就像一张试卷,考验的是政府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只有用以人为本和爱民之心做答,群众才能打出满意的高分。

 

编辑:顾彩玉

关键词:高温费发放标准2014 江苏发放高温补贴 高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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