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政府公告:为表达全省各族人民对“8·03”鲁甸6.5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省政府决定,2014年8月10日10时起,全省在各条战线上工作的人员及在广场、商场、公园、车站、码头、机场等公共场所的人员就地驻足默哀3分钟,届时全省防空警报鸣响,汽车、火车、船舶鸣笛志哀3分钟。
编辑:曾珂
关键词:鲁甸地震 云南省政府明日10时举行遇难者默哀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