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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猴子“自拍” 版权归摄影师?
黑冠猕猴的“自拍照”。
黑冠猕猴举臂自拍。
摄影师戴维·斯莱特与黑冠猕猴的“合影”。
新华社电 印度尼西亚多只黑冠猕猴的“自拍照”爆红网络,引发不少网站转载,照片的版权问题却引起不小争议。照相机的主人认为版权应当属于自己,有人则主张“公有”。
英国野生动植物摄影师戴维·斯莱特现年49岁,从事职业摄影师15年。他2011年前往印尼苏拉威西岛热带丛林拍摄黑冠猕猴时,获得那些“自拍照”。
照片拍摄者非人类 版权应“公有”
其中一张照片引发版权之争,缘由是美国“维基媒体”网站把这张照片定义为“公有”,可免费下载,理由是照片拍摄者并非人类。
斯莱特告诉英国广播公司记者,虽然猴子按下快门,不过,照相机由他架设在三角架上并设置好自拍模式。“不是那些猴子偷走照相机,然后躲到灌木丛后面,自己拍照。我需要做大量准备工作。”他说。
斯莱特要求网站删除照片,并威胁起诉维基媒体网。斯莱特说,网站拒绝他的要求。维基媒体网运营团队维基媒体基金会说,斯莱特没有那些照片的版权,缘由是照片不是由他拍摄的。维基媒体基金会在一份声明中说,没有人拥有这些照片的版权,依据美国法律,“版权不能授予非人类作者”。
“我们严肃对待(斯莱特的要求),彻底调查了双方的主张,”声明中说,“当一个作品的版权不能授权给某人时,便成为公有。”对维基媒体基金会的说法,斯莱特并不认同。他说,当有这类事件发生时,版权法应当有所更新。 (石中玉)
(来源:广州日报)
编辑:曾珂
关键词:猴子自拍 印尼猴子自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