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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流动人口达2.45亿 超过全国总人口的1/6

向京沪聚集加强 向苏粤流动减少

2014年11月18日 17:48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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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政协网11月18日电(记者 李木元)18日,国家卫计委召开专题发布会发布《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4》(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2013年我国流动人口在2012年基础上再增900万,达到了2.45亿,超过总人口的1/6。

  国家卫计委流动人口司司长王谦表示,2013年我国流动人口流向集中的趋势不变,特大城市人口聚集态势加强。《报告》显示,我国东部地区跨省流入人口所占比例为90.5%,与2010年基本持平;西部地区为7.1%,比2010年下降0.6个百分点;中部地区为2.4%,比2010年上升0.5个百分点。同时,不同省份的跨省流入人口数量发生较大变化,上海、北京吸纳跨省流入人口的趋势进一步增强,广东、江苏跨省流入人口减少幅度较大。

  《报告》表明,我国劳动年龄流动人口的平均年龄呈上升态势,随迁子女比例增加。

  2013年劳动年龄流动人口平均年龄增至33.7岁,比2011年的33.1岁提高了0.6岁。流动人口6~15岁子女随同父母流动的比例为62.5%,比2011年上升5.2个百分点。

  与此同时,我国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利用状况不断改善。《报告》表明,我国一半以上地区为流动人口建立了健康档案,2013年居民健康档案全国总体建档率累计达到80%以上;健康教育已惠及流动人口,艾滋病三大传播途径、结核病主要症状的知晓率达到了80%以上,但健康知识全面性和完整性仍有待提高;流动孕产妇保健服务状况持续改善。

  《报告》还显示,我国流动人口婚育年龄推迟,流动育龄妇女在流入地怀孕、生育的比例提高。2012年流动妇女平均初婚年龄为23.7岁,平均初育年龄为25.5岁,与2000年相比分别提高1.3岁和1.6岁。

  据悉,原国家人口计生委从2010年开始组织全国范围的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每年发布年度流动人口发展报告,《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已连续出版5年。

编辑:曾珂

关键词:我国流动人口达2.4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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