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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大股东董监高6个月内不得减持

2015年07月08日 20:38 | 作者:许晟 赵晓辉|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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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证监会:大股东董监高6个月内不得减持

  新华社北京7月8日电(记者许晟、赵晓辉)中国证监会8日发布公告,从即日起6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

  证监会称,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规定减持本公司股份的,中国证监会将给予严肃处理。

  对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6个月后减持本公司股份的具体办法,证监会将另行规定。

  证监会表示,公告中的举措是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完)

 

编辑:玄燕凤

关键词:证监会 大股东董监高 6个月 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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