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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士制度:去行政化还要去利益化

2015年01月09日 14:12 | 作者:龙敏飞| 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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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年一度的两院院士增选工作在1月1日启动,这是自2014年6月两院院士大会修订章程之后的首次院士增选。两院为规范院士增选工作,均在去年12月底公布了新的院士增选实施办法或细则,而新的办法或细则则提出多个遵循去年修改后的章程精神的新规。中国工程院内部人士透露,年轻化、取消部门遴选、处级以上干部不得成为候选人等规定是此次增选的变化亮点。(1月7日《中国青年报》)

  院士遴选,历来是非议与质疑加身。一则,院士成“院仕”折射不公。最明显的例子,莫过于2011年中科院的院士增选候选人名单,145名候选人中,厅局级以上官员达51人,这被斥为“一场高官的盛宴”,而类似景象,几乎是“年年有今日”。二则,学术不端丑闻频出,玷污了学术的纯洁性。前铁道部红人张曙光落马之后,自述为当院士索贿2300万用于参评院士,引发舆论一片哗然,虽然此事最后不了了之,亦让人怀疑院士的学术权威性。

  如今,新一轮的院士增选工作启动,其中亮点频频,如候选人年龄上限下调5岁;增加院士终选,全院投票选举;首次明确贿选行为,院士收礼金或撤销等,但最大的看点,无疑是“处级以上官员无资格候选”。这般新规,意图明显,就是院士制度去行政化的开端。这般“一刀切”的做法,其最大的价值在于其传递了这样的一重意味:让学术的归学术,让行政的归行政。想当官,就别想当院士;想搞学术,就莫要当官,鱼和熊掌是不可兼得的。

  进步之处令人欣慰,不过此次新规,依然有一些局限之处。一则,两院均要求“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院士候选人”,一个“原则上”,的确留下空子可钻,而这个原则上能执行到什么程度,也关乎院士制度的去行政化程度;二则,此次规定“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参选”,未来会不会出现这样的一种局面:一些官员先运用权力“通关”,然后再脱下“官袍”虚晃一枪挤进院士之列?可以说,无论是怎样钻制度的空子,都会消解制度的善意。

  不过,这背后的真相仍然值得拷问,为何院士头衔让这么多人趋之若鹜?仅仅是因为这是一个至高无上的荣誉头衔么?显然不是。众所周知,我国的中科院、工程院,与其说是“学术机构”,不如说是“部级单位”;院士评审,与其说是“学术评价”,不如说是“行政评价”;院士头衔,与其说是学术头衔,不如说是利益头衔——享受副部级福利待遇、公车待遇、政府津贴、申请项目处于优势地位等等。有如此利好,社会上的院士崇拜症岂会降温?88岁的历史学家章开沅三年四度请辞“院士待遇”才见成功,可见这背后的利益博弈有多大。

  因而,院士增选开启去行政化的步伐后,还应开启去利益化的节奏。在这方面,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如美国科学院、美国工程院的院士就只是一个学术头衔,并不享受特殊待遇,这就避免了不少利益纷争;再如一些国家不仅院士不是“特殊身份”,诺奖获得者也没有特权,而在具体的评选过程中,更是“匿名推荐,秘密评审”,很多人并不知道自己是候选人,自然也就无法公关。可以说,这些经验,都是可资借鉴的。唯有如此,院士制度才能回归学术本位。

 

编辑:曾珂

关键词:院士制度 去行政化 去利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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