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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出租车司机拒载”,可以打屁股请别砍头颅

2015年02月13日 16:30 | 作者:郭元鹏|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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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2月12日从福建华榕出租车公司获悉,春节临近,为让出租车司机向乘客提供更好的服务,鼓励司机在春运期间坚守岗位。同时规定,对于春运期间司机发生拒载等经营违章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辞退并列入华榕公司不适岗名单,永不录用。(12月13日《东南快报》)

  从乘客的角度来说,出租车公司的规定,我是赞成的,只要违反了规定,只要侵害了乘客利益,就应该严肃处理。只有这样,出租车司机才能敬畏规定。静下心来看这个规定,我就认为这存在很多问题。“司机拒载永不录用”突破了多少底线?

  首先,突破了“法律底线”。很显然,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拒载行为绝不是辞掉一个人的理由。虽然说,拒载行为也是我们所痛恨的,也是侵犯了乘客利益的。可是,一码归一码,在惩处这些行为的时候,要按照法律的规定来办理,丁是丁卯是卯,为了表达治理出租车乱象的决心,我们可以“就高不就低”,可以按照法律允许的范围,在最高的规定范围内处理,却不能突破法律底线。拒载是不对的,出租车公司以拒载为由开除一个人其实也是不对的。

  其次,突破了“治病底线”。所有的规定,在制定的时候,都有一个治病救人的宗旨,能够改变病态的,就要先是救治,实在顽固不化的,才能采取更为严厉的措施。拒载这样的行为虽然不光彩,但是也不是罪大恶极。这样的司机就犹如患上了一种疾病。对于用人单位来说,需要做的事情就是把这些驾驶员的疾病给看好,让他们的行为健康起来。而出现拒载行为就直接开除的做法,就犹如面对病人不去救治,而是直接把他送到了火葬场。这突破了政策善意的底线。

  最后,突破了“生存底线”。这个制度的规定是:凡是有拒载行为的,不仅开除,而且列入黑名单,将从此“永不录用”。这首先不符合情理和法理,我们的规定应该是允许别人改正错误的,对于所有愿意改正错误的人,都应该张开怀抱。而且,如果所有出租车公司都实行“永不录用”的做法,这就会让他们失去了生活的依赖,这对于社会来说无疑是有害处的。

  其实,还有一个问题,我们是不能不面对的。虽然说,我们反对司机拒载。虽然说,司机拒载的行为危害很大。但是,也并非所有拒载都是没有道理的。比如说,春节期间遇到了醉汉怎么办?我想没有多少司机愿意拉载这样的人。固然,不拉载醉汉从法理上是说不通,而实际上拉载醉汉也是有风险的,出了纠纷,出了事情如何办?如何打消驾驶员的后顾之忧?有的路程还会出现返程客流稀少的问题,也就是说,回来的时候空车可能性相当大。驾驶员春节忙碌就是为了多赚几个钱,这种损失在什么地方补偿过来?这些问题都是需要解决的。我们不能用阳春白雪的标准来简单衡量。

  严格管理是需要的,但是能够治病救人才能显示出管理水平。“司机拒载永不录用”突破了多少底线呢? “永不录用”就犹如一杠子往头上砸去,这换来的未必是美好。处理司机拒载问题,我们可以打屁股,请别砍头颅。

编辑:水灵

关键词:出租车司机拒载 别砍头颅 乘客 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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