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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给自学自考驾照亮绿灯了
据人民网11月24日报道,我国“驾考”将改革,驾照自学自考或成真。近日,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在河北省石家庄市调研车驾管理工作时表示,将在全面深入推进车检改革的同时,推动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改革。公安部正在组织调研论证,争取尽快形成改革具体措施。人们期盼已久的驾照自学自考,或许在此轮改革中有所突破。
笔者认为,在党中央、国务院力推简政放权的背景下,在近年来社会关于允许自主申请驾考的呼声日趋强烈的氛围中,该给自学自考驾照亮绿灯了。有关部门应当顺应民意,积极转变政府职能,把驾考作为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的一个现实突破口,把自主申请驾考的权利放出权力的笼子,取消驾校强制培训这一涉嫌违法行政许可的做法,尽快实现自学自考驾照。
从法律上讲,是否允许个人自行申请驾考,首先是一个涉及是否依法行政、是否尊重公民基本权利的严肃的法律问题,而不是技术和安全问题,更不是利益问题。
想拿驾照必须先参加驾校培训———这一直是中国申领驾照的“常识”。驾校培训被认为是申请驾驶证的强制前置要件,而貌似理直气壮的驾校强制培训却明显违反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违背依法行政的精神。行政许可法第五十四条明文规定,行政机关或行业组织“不得组织强制性的资格考试的考前培训”。这部重要的行政法律明确无误地对驾校强制培训制度说不。此外,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的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由交通主管部门对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实行资格管理”,并没有禁止个人开展驾驶培训。《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也只是规定“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的人,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没有强制要求申请人先到驾校接受培训,然后考试。去年实行的新驾考规定亦明确申请驾照仅须提供申请表、身份证明和身体条件证明。显然,个人申请驾考,必须通过驾校考试,完全于法无据。
驾校强制培训可谓弊端多多,尤其是在客观上为权力寻租提供了腐败的土壤。驾驶培训市场的社会化程度低以及竞争不充分,容易造成驾校供方市场,催生相当程度的行业垄断,驾校与车管所等主管部门之间,考生与教练和考官之间,都存在权力寻租的可能。媒体曝光的广东湛江车管所集体腐败丑闻就令人触目惊心,数十名考官明码标价收红包高达2100万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是反腐败的杀手锏。具体到驾考领域,就是要把驾照发放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去,取消于法无据的驾校强制培训。
其实,司法实践中已经有了判决驾校强制培训违法的个案,这就是著名的“樵彬诉深圳市车管所案”。早在2007年,深圳市民樵彬因没有驾校培训记录申考驾照被拒,随即把深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告上法庭,并最终打赢了官司,成功申领了驾照。
目前国内只有深圳、广州等地有限放开个人自主申请驾考,有关部门既不禁止深圳、广州的做法又不在全国统一推行个人自主申请驾考,暧昧态度实在令人匪夷所思。政府一直在大力提倡“依法行政”,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进行行政管理,而有关部门却让驾校强制培训这个于法无据的做法长期存在。
依法行政从来就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而是要将一切行政行为放在权力和权利的天平上进行检验。一言以蔽之,具体到驾考问题上,依法行政的精神就是要把驾校强制培训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把自学自考驾照的权利放出权力的笼子。希望有关部门积极推进简政放权,将公民自学自考驾照的权利真正落到实处。
编辑:付鹏
关键词:自学自考驾照 驾考改革 驾照自学自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