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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咬八人,官员家的狗难道也有特权
摘要:藏獒这种大型烈犬根本不适合作为宠物豢养在城市,更不能不做任何防护措施在人群中放养。在运城市芮城县花园小区,一户官员家中饲养的3条藏獒频繁伤人触犯众怒,在一年半的时间里咬伤8位小区居民。
在运城市芮城县花园小区,一户官员家中饲养的3条藏獒频繁伤人触犯众怒,在一年半的时间里咬伤8位小区居民,物业管理人员多次上门要求对狗进行处理,但养狗人对群众的诉求和物业部门的管理不闻不问,以至于原本祥和的小区谈狗色变,小孩不敢单独出门,大人出门需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12月17日,人民网)
作为一种原产于青藏高原的大型猎犬,藏獒高大威猛,攻击意识、领地意识极强但认主意识较低闻名于世。近年来藏獒等烈性犬只伤人致残致死的新闻屡见报端,其中最惨烈的莫过于2013年大连一名3岁半女童被藏獒咬破颈动脉,不幸身亡。可见藏獒这种大型烈犬根本不适合作为宠物豢养在城市,更不能不做任何防护措施在人群中放养。
花园小区这3条藏獒在一年半时间内连咬8位小区居民,并给伤者造成程度不一的身体损伤,可见其野性难驯。“狗东西”智商低乱咬人的确是天性,但其饲主在接到数次投诉后不闻不问、我行我素的作风却是纵容“狗东西”乱咬人的罪魁祸首。
据悉,这3条藏獒的饲主乃当地的一对官员夫妻,丈夫李永泽是芮城县粮食局副局长,而妻子李燕妮是县旅游局局长。二人的官员身份或许能为“恶狗屡次伤人”却毫发无伤提供合理解释,也能为当地公安局明明肩负“犬只管理”却辩称“养狗就不是公安管理”,拒不履行职责提供“依据”。藏獒智商有限,天性难驯是事实,也不可能要求狗讲什么“讲文明树新风”、“和谐社会共建共享”,但也有句话叫“什么人养什么狗”。一对骄横跋扈、横行霸道,出了事就用“一大沓钱”来解决问题的官员夫妻,养的狗自然也是“逮着谁就咬”,被打死了还要别人负责的嚣张。
众所周知,藏獒身价不菲,一条就咬花费几万十来万,更何况一养就养三条,在加上藏獒每天的“狗粮”,估计这对官员夫妻每个月工资就只够“养狗”。以县处级领导干部的正常收入,他们又怎能负担得起如此独特的“个人爱好”?更何况一旦“狗东西”咬了人,这对夫妻就惯于手拿一沓钱来平息事态,他们家里到底藏了多少现金、家底有多么丰厚实在是引人浮想联翩。也许正是家中藏私颇多,才需要豢养3条藏獒来看家护院,求个心安。
当地县政府的处理方式也颇耐人寻味,一句轻飘飘的“虽然李氏夫妇身为政府官员,但养狗属于个人爱好,是否违规有待职能部门处理,纪律检查部门现阶段不便介入”,一个简简单单的“公开道歉,责成赔偿”就打发了关注此事的所有民众。回过头看,大连肇事犬主人毕某却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同样是“恶狗伤人”,主人命运却如此不同,难不成真的“打狗也要看主人”?再往回看,曾有流浪藏獒乱咬市民,当地特警最终将其击毙。同狗不同命,难不成局长家的狗也有“特权”?
笔者由衷建议当地纪委早日介入这起案件,从藏獒来源和饲养费用入手查查这对不可一世的官员夫妻。毕竟“平生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普通工薪阶层可没那么多财产需要藏獒来看家护院。笔者更由衷建议当地政府,这种嚣张跋扈、目无法纪,引发众怒后还我行我素的官员实在有违“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方针,又如何让民众对“法治社会”树立信心?可见这对放狗伤人的“狗官”实在是“下课”得好。
编辑:牟宗娜
关键词:官员家的狗 藏獒 特权 一年咬八人 打狗看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