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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也是事
原标题:新民晚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也是事
出现“为官不为”,怎么办?据人民日报报道,在作风整顿的高压之下,部分干部错误地将“管手脚”变成“不作为”,出现“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心态。“为官不为”消解作风建设成果,对此,去年一年湖南郴州重拳惩治,查处干部239人,其中9人被免职。
该办的不办,或者拖拖拉拉,没能及时办理……这样的“为官不为”并非自今日始,而是一种或隐或显的官场顽疾。在从上到下的强力整顿作风的背景下,此种懒政怠政的情形又开始凸显,一些地方甚至出现公权力部门普遍的效率低下。郴州市能够以严厉的问责予以惩戒,并明确画线,使公职人员一体周知,引以为戒,值得期待。
“为官不为”的情形每每成为公共治理的难题,原因比较复杂。比如,习以为常的“好处”没有了,也不敢伸手了,一些人就“热情”消退,以公事公办为借口,拖拉敷衍或者干脆不办,“门好进了,脸好看了,可事更难办了”;又如,官路长期堰塞,地方政治生态出现大面积劣化,奖罚不明,用人失察,甚至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极端情形,就会造成公职人员精神怠惰,乃至尸位素餐。凡此种种,都有可能滋生并助长各种不良风气。
“为官不为”表现出来的可能只是懒散、推诿,实则却是一种责任弃守,是对正常监督的反弹。既然捞不到切实的利益,那就不妨贪污一点时间。然而究其根本,“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本身也是事,虽有别于滥权、“乱作为”,却依然是一种权力的任性。若任其大行其道,不仅会败坏地方的风气,更会在伤害政府公信力的同时,严重损害老百姓的切身利益。
要想改变“为官不为”的懒政怠政,一方面,应该像郴州那样,以强力的、有针对性的监督问责,打破官场上心照不宣的潜规则,改变在其位不谋其政的状况,特别是,还要明确标示出“不为”的诸般具体表现,拉出“责任清单”,既为提醒公职人员的行为,也方便老百姓照单监督。
另一方面,从长远看,必须从根本上改革、完善选人用人的制度。应该疏浚堰塞的官路,打破既有的各种利益圈子、团团伙伙,展示相对公平的升迁可能,构建一个公开、公正的用人机制。事实上,眼下正在强势推进的反腐败,正旨在廓清官场上的雾霾,保证公务员正常的晋升通道和职业尊严,还社会一片朗朗晴天。
在刚刚结束的全国两会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完善政绩考核评价机制,对实绩突出的,要大力褒奖;对工作不力的,要约谈诫勉;对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的,要公开曝光、坚决追究责任”。如此,有“破”有“立”,以“破”促“立”,奖惩并用,方才可能逐渐修复被破坏的政治生态。
编辑:水灵
关键词: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为官不为 全国两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