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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投毒案二审嫌疑人变供 否认故意杀人称系恶作剧
中新网12月8日电(朱峰)备受关注的复旦投毒案今天在上海市高院开庭进行二审,据媒体报道,林森浩在法庭上陈述两点上诉理由:一、自己没有故意杀人的动机;二、对案件的犯罪事实做一些更正澄清。
林森浩表示,自己并没有杀人的动机,在饮水机投放二甲基亚硝胺试剂的动机,是3月30日晚上,听说黄洋在聊天中想到了一个整人的方法。因平时和黄洋时常也会开玩笑,所以有了整人的念头,但只是“一闪而过”。
林森浩在法庭上一度哽咽,称自己在黄洋毒发后第一次见到黄洋父亲时,“看到他的样子我觉得很愧疚”,但仍没有说出投毒行为,“我觉得和勇气有 关”。而在黄洋毒发后,他曾和同学一起去看过他,“透过玻璃窗,好像脸带微笑的样子,像平常一样。我当时没敢跟他说话”、“我心虚,没敢逗留多久”,却告诉同学,“他(黄洋)大概两个星期后就能出来”。
2013年4月15日,复旦大学校方深夜发布官方微博,该校医学院一名医科在读研究生因身体不适入院,后病情严重,学校多次组织专家会诊,未发现病因。校方遂请警方介入。4月16日,投毒事件受害者黄洋去世。警方经现场勘察和调查走访,锁定黄洋同寝室同学林森浩有重大作案嫌疑。当月19日,上海 警方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向检察机关提请逮捕犯罪嫌疑人林森浩。
2013年11月27日,该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检方指控,林森浩与黄洋居住在同一寝室内。林森浩因琐事与黄洋不和,逐渐对黄怀恨在心。 2013年3月底,林森浩决意采取投毒的方法杀害黄洋。3月31日下午,林森浩从其实习过的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影像医学实验室取得装有剧毒化学品二甲基 亚硝胺的试剂瓶和注射器,当日17时50分许,林森浩将剧毒化学品全部注入宿舍内的饮水机中。次日上午,黄洋从饮水机中接取并喝下已被注入了剧毒化学品的 饮用水。之后,黄洋即发生呕吐,赴医院治疗。4月16日,黄洋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黄洋符合生前因二甲基亚硝胺中毒致肝脏、肾脏等多器官损伤、功能衰竭而死亡。
今年2月18日的一审宣判中,被告人林森浩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林森浩随后上诉,在诉状中否认有杀害被害人黄洋的故意。一审宣判后,黄洋的亲属于12月19日将黄洋遗体火化。
2014年2月25日,林森浩的二审代理律师唐志坚正式受林森浩委托向法院提起上诉。
事件发生后,在复旦校园内乃至社会上引发巨大争论。黄洋家坚决要求依法处理,不接受道歉,但是为林森浩求情的声音也不断传来。今年年初,复旦大学177名学生联合签名了一封《关于不要判林森浩同学“死刑”请求信》寄往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建议给被告人林森浩一条生路,让他洗心革面,在将来照顾受 害人黄洋的父母。随后又有媒体报道称,一位贵州的退休教师致信上海高院、找黄洋父母,为林森浩“求免死”。当时黄国强表示,这样的行为“太幼稚”。黄国强 表示如果二审改判,他肯定要去有关部门问个理由。其代理律师则表示“相信法院会秉公办案。”
“人生若只如初见,那该有多好…事到如今,我只能很苍白地说,对不起…”此前有媒体报道,林森浩曾于近期亲笔写了一封道歉信给被害人黄洋的父母,跪求他们原谅自己的灵魂。黄国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的确收到过一封道歉信,但收信时间并非近日,而是今年五六月份。且该信并非手写,而是由电脑打印而成,只在每页底部均附有林森浩的签名。末尾署名为“罪人:林森浩”。
黄国强说,“信里的口气不像是林森浩本人,倒有点像辩护律师。”由于信中林森浩仍称自己投毒只是出于开玩笑,因此他们并未接受致歉。面对二审,黄国强表示希望法院维持原判。
编辑:于玮琳
关键词:复旦投毒案二审 林森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