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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焦作"警察车祸案"再审 关键证据陷"罗生门"
央广网北京7月23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备受关注的河南焦作“警官车祸案”,近日在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再审。检方、受害方以及被告方三方仍说法不一,案件关键证据陷入“罗生门”。
这次开庭距案发已2年5个月,距一审判决已近9个月。一起交通肇事案,之所以持续成为舆论焦点,不仅因当事双方身份特殊,死者为沁阳市公安局原纪检书记,被告王浩斌是沁阳市委机关事务管理局保卫科长,更因为“谁是肇事真凶”至今存在争议。
这次开庭,受害方律师特别指出,在“警官车祸案”中,从时间、地点、人物等三个方面均说明,目前所谓的“肇事者”王浩斌不是真正的肇事者。而王浩斌的代理律师韩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王浩斌就是肇事司机。
“王浩斌是肇事司机,这个是没有啥疑问。”
根据媒体报道,本次庭审中,出庭检察官在一审现有证据基础上新增13项200多页证据,检察官称,因肇事者存在酒驾、肇事后逃逸、指使他人隐瞒实情以及不实证言等,要求法官重判肇事者王浩斌。
记者了解到,负责督办此案的焦作市检察院督查专员张南京,曾写了8万字材料披露“警官车祸案”,痛批沁阳市公安局事故调查弄虚作假。受害方律师律师郭卫群说,根据沁阳市公安局之前的侦查,有些关键性证据没有侦查到位。
“到底王浩斌开这个车没有,一看监控就很清楚。全部都坏了,桥上也没有,道路上也没有,关键的证据都没有了。而且像每个人的通话记录,根据打电话可以定他的位置,公安上都没做。”
庭审最后,被告王浩斌表示,自己确实是“警官车祸案”的肇事者,交通事故发生后,本人并没有逃逸,希望法庭从轻判决。记者向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求证案件细节,相关负责人称暂不接受媒体采访。
编辑:曾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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