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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检察机关依法决定对3名厅级干部立案侦查

2015年05月12日 11:15 | 作者:戴佳|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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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山东检察机关依法决定对3名厅级干部立案侦查

  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山东3名厅级干部涉嫌受贿被检察机关查办。

  经山东省检察院指定管辖,山东省济宁市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山东省东营市人大常委会原第一副主任、党组书记田振玉(正厅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经山东省检察院指定管辖,山东省潍坊市检察院决定,依法对济宁医学院原党委书记侯端敏(正厅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经山东省检察院指定管辖,山东省潍坊市检察院决定,依法对济南铁路局原副局长罗洪祥(副厅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记者戴佳)

 

编辑:玄燕凤

关键词:山东检察机关 厅级干部 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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