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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丹县采纳政协提案调整新农合政策
本报讯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南丹县政府下发《南丹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补偿技术方案》,该方案提高了7个项目、37个病种的报销比例,提高了群众的受益面。这是该县釆纳政协委员提案,让农民看病得实惠的实证和成果。
广西南丹县新农合制度从2005年起正式启动,已得到广大群众的普遍认可和参与。为加大该县新农合基金支出力度,进一步提高参合群众受益面,经深入部门和进村入户开展新农合调研,南丹县政协委员劳冬玲在去年县政协全会时提出《关于适当调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相关政策,提高农民群众受益最大化的提案》,提案提出调整补偿比例,扩大新农合医疗报销定点机构等建议。南丹县政协将此列为2013年重点提案办理,引起县政府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并积极付诸行动。
相关部门积极整改,在广泛调查基础上协商“新农合让利于民”的措施和办法,受到社会好评。一是提高住院报销比例:乡镇卫生院由85%提高到90%;定点县级医疗机构由65%提高到75%等。二是提高门诊报销比例:定点乡村两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60%;定点县级医疗机构由30%提高到50%。三是提高住院分娩报销:由定点县、乡医疗机构补助200元提高到定点乡镇医疗机构住院费减去财政专项补助(降/消项目)后,按100%给予报销等。四是提高中医药、民族医药及诊疗报销比例。五是将高血压等14个病种列为慢性病种,按住院比例报销。同时将儿童急性白血病等23个病种列为重大疾病保障病种,将注射狂犬疫苗纳入门诊报销范围,增加村级报销点。这些举措将大大降低群众负担,让参合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
编辑:刘爱梅
关键词:报销 南丹县 提案 新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