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俊飞
姓名:马俊飞
职务:呼和浩特铁路局原副局长
涉案金额: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收受他人钱物折合人民币共计超过1.3亿元。
处罚: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原总经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陈同海
姓名:陈同海
职务: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原总经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
涉案金额:收受他人钱款共计折合人民币1.9573亿余元。
处罚: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编辑:顾彩玉
关键词:涉案 死刑 金额 盘点 过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