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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车祸致残11年未拿到赔偿 政协委员:希望司法部门启动追逃程序

2014年07月07日 15:49 | 来源: 新消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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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2003年7月、8月,本报曾以《救救花季少女路彩》为题连续报道了18岁少女路彩遭遇车祸的不幸。事隔11年,路彩再次找到记者,反映车祸赔付至今无着落一事。

  路彩是盐池县青山乡张记圈村人,彼时在银川打工。2003年5月8日14时许,她骑自行车上班经过银横路时,被同向行驶的宁A·23060农用车撞倒,致使其左腿高位截肢。肇事司机刘学军在两个月里先后交了2万余元治疗费后便“人间蒸发”。后经法医鉴定,路彩为五级伤残。

  路彩提供的两份《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印件,分别是银川市交警支队兴庆区二大队于2003年5月27日、7月2日出具的。第一份认定书认定: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路彩应负主要责任;而驾驶员刘学军因机动车制动器不良、超载,应负次要责任。后经复议,重新认定为:双方应负此事故的同等责任。两份事故认定书,均没有双方当事人的年龄、身份证号、住址、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

  2005年1月23日,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缺席判决:被告刘学军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付原告48998元,包括医疗费、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

  生活窘迫:一家人租住40平方米的公寓

  6月30日下午,记者前往路彩家中探访。在银川市金凤区嘉屋上河一间不足40平方米的跃式公寓里,路彩和哥哥一家挤在这里,这是哥哥低价租同事的。

  进门一览无余,一张双人床、一张旧桌子上放着一台旧电脑,门口一个灶台,这是哥哥一家的屋子。路彩扶着陡峭的简易楼梯爬上二楼,这是她的屋子,基本没有陈设,地板上铺有一床旧褥子,上面堆放着衣服、用具、编织的饰品,在窗口的纸箱里还堆放着一些手工编织小饰品。路彩单腿来回跳着在屋里找她的新作品,一条腿盘坐在地上一边和记者聊、一边做着手工。路彩介绍,除哥哥、嫂子、侄女、侄子和她是常住人口外,平时还有老家来银川打工的父母、亲戚等,最多时这里住20多人。

  路彩说,11年前的车祸,仅医疗费就花了10多万元,虽然也接到了一些捐助,但也是杯水车薪,至今借的债还没还清。今年,她受聘做了银川市残联专职委员,还拿上了每月350元的低保,加上200元的残疾人津贴,现在她的收入基本能维持自己的生活。路彩虽然在残联相关的免费培训班上学会了珠编、手机镀膜等手工,但终因销路和摊位等问题,尚无经济效益。

编辑:刘爱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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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路彩 车祸 赔偿 政协委员 追逃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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