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党派·声音>自身建设 自身建设

万钢: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献计出力

2014年11月27日 10:43 | 来源:团结报
分享到: 

  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献计出力

  ◆致公党中央主席 万 钢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全面深化改革进入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一系列法治新思维新论断,凝聚了全党智慧,体现了人民意志,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作为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与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扎实学习好落实好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献计出力,是中国致公党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使命。

  中共中央以中央全会形式专题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并作出决定,这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的重大部署,不仅将成为我国法治建设进程中的重要里程碑,开启我国依法治国新时代,也将成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步骤,为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注入新的内涵和动力。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所作的工作报告和重要讲话,充分展现了中共中央高瞻远瞩的战略视野、统揽全局的战略运筹、审时度势的战略决策、矢志不移的战略定力。中共十八大以来的实践也充分证明,中共中央开辟了治国理政的新境界,实现了改革发展的新飞跃。我们必须深刻认识中共十八大以来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和宝贵经验,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发挥应有的作用。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内容,也是解决我们在发展中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在快速发展期,面对多元利益诉求如何定分止争,促进公平正义?在改革深水区,面对多样实践探索如何划定边界,掌握改革航向?在社会转型期,面对多变思想观念如何调和,凝聚广泛共识?这就需要充分发挥法治的作用,来达到“以律均清浊,以法定治乱”的局面。从这个意义上来讲,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历史的必然选择。

  四中全会提出的“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等新观点和新举措是对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的深刻总结,也是执政党在治国理政上认识的新突破、手段的新创新。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致公党各级组织和广大致公党员将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把学习作为加强自身建设和提高履职能力的重要契机和强大武器。重点努力做到两个结合:一是要把学习全会精神同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教育活动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坚持共产党领导、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坚定性和自觉性。二是要把学习全会精神同本党十四大提出的全面推进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结合起来,努力提高全体党员的法治意识和法治修养。全党同志要通过学习,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中共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一,要进一步重视提高参政议政质量。按照习总书记的要求,围绕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结合本党的实际,放宽视野,深入调研,系统思考,综合分析,提高参政议政质量。在选题过程中,一是抓住法治建设战略性问题建言献策,尤其是针对“五大法治体系”的重点任务的落实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调研;二是抓住法治建设为经济建设和改革服务来建言献策,重视研究依法治国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促进依法治国与改革发展的结合,不断增强法治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贡献度;三是抓住法治建设中关联性问题建言献策,增强全局思维、系统思维,以开放的眼光,改革的观点,多研究一些改革攻坚期、矛盾凸显期、发展关键期中的综合性问题,要敢于直面问题,客观、公正地反映问题,敢担当、有作为。

  第二,要进一步在依法治国中建功立业。我们致公党的不少同志具有法律方面的教育背景,不少同志直接从事着法律实施与监督、法制教育的研究以及管理工作;也有很多同志担任着各级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从事着立法工作。各级组织将进一步紧密与这部分党员同志的联系,多听取他们在工作上意见和建议,鼓励和激励这些同志在本职岗位上尽心尽责,树功立业,努力彰显致公党党员“致力为公,侨海报国”的优良品质。同时,作为参政党,我们也要在推进协商民主的过程中,多做贡献。习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时强调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在我国有根、有源、有生命力,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协商民主建设。今年在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习总书记也就推进协商民主问题做了重要讲话,致公党要在进一步凝聚共识,更好地推进这项制度建设方面多出主意,多做实践,多做贡献。

  第三,要立足“侨”“海”特点与优势,积极为依法治国服务。依法保障海外侨胞、留学人员在国内投资、创业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统一和尊严,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改革开放以来,海外侨胞、留学人员积极来华投资、创新创业,为我国的对外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不可替代的贡献。但由于一些地方存在着重引进、轻服务,重承诺、轻兑现等现象,各种侵害海外侨胞、留学人员投资、创新创业权益的案件也时有发生。这损害了侨益,伤害了侨心,影响了我国对外开放的良好形象。作为侨党,我们完全有责任和义务,紧紧依靠当地中共党委、政府,建立健全有效工作机制,依法维护海外侨胞、留学人员在国内投资创业的合法权益,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断完善投资、创新创业软环境。要本着“侨胞利益无小事”的原则,认真受理侨胞投诉,积极协调解决;要加强对留学人员特别是高层次人才的关心与联系,认真了解他们在创新创业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对涉及法律、政策方面的问题,及时通过各种渠道,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积极推动问题的解决与落实。

编辑:杨雅婷

01 02

关键词:法治 推进 依法治国 全面 万钢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