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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高院致歉蒙冤者 当事人最长关押五年 曾要求公开道歉
“是我们曾要求公开道歉”
法制晚报:据您所知,登报道歉是你们自己提出来的还是法院主动作出的?
张某:我们当时提出的是公开赔礼道歉,具体没说什么形式,但肯定要公示。公示肯定要登报。
法制晚报:什么时候提出来的?
张某:去年申请国家赔偿的时候就提出来了,今年(安徽省)高院开听证会时我们又提了。
法制晚报:登报道歉之前你知道吗?还是看到新闻报道才知道的?
张某:提前一天跟我们其中一个同事说了,没告诉我,是我们同事告诉我的。
法制晚报:看到登报道歉什么心情?
张某:登报这事情,我们可以接受,尽管对我们介绍的篇幅不是很多,现在对一些网站上,过于美化这种行为,我们是不能接受的。有些媒体说这属于“先例”,我觉得这不应该成为“先例”,越是这么多人(19人),他们越应该谨慎。
法制晚报:你接受道歉吗?
张某:说实话,这个案子对我们的伤害不是一个道歉就能弥补的。事情已经到了这一步,法院有这个态度,只能说是接受。
19人当中最长被羁押超5年
法制晚报:您被羁押多少天?
张某:我是这批人里羁押时间最长的,5年零10天。
法制晚报:目前案件已经结束了,国家赔偿拿到了吗?
张某:我们从去年就开始提出来,后来因为2014年的(国家赔偿)标准没下来,直到今年5月份才下来,我们6月份又进行了申请,对方说需要财政厅领导签字等程序。8月30号左右才拿到。
法制晚报:获得多少赔偿?
张某:赔偿金额我们就不细说了,这是法律规定,国家有标准。约每天219元,精神赔偿费是20%。
“希望办错案的人受到相应处罚”
法制晚报:这次被冤枉给您的生活带来了怎么的改变?
张某:就我自己而言,这几年家里人受到的压力是可想而知的,被关进去在外人看来,肯定认为我们做了什么坏事,很多之前关系好的也没有什么往来了。我刚出来时,找不到工作。男人最黄金的时段在里面呆了5年,出来后和整个社会已经完全脱节,想跟上社会发展是很困难的,必须从一个公司基层打工开始。
法制晚报:您觉得您被冤枉最大的原因是什么?
张某:可以说是很多案例的一个“通病”,以有罪推论,首先认为我们有罪,有点无视一些客观事实,强制性地把所有人关在一起,认为是共同犯罪,完全无视单位犯罪的性质,就开始根据职位和等级判。
法制晚报:现在最想说的是什么?
张某:我们这个事情的平反要感谢这些年国家对冤假错案的处理,我们还是沾了一些光。很多办这个案子的人不是现在法院的工作人员。以前办错案的人,我希望还是应该受到相应的惩罚,我们接受道歉只是省高院的诚意。对具体办案的人,我们是不能接受的,他们甚至可以说是草菅人命。(记者 温如军)
编辑:玄燕凤
关键词:安徽高院致歉蒙冤者 当事人 公开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