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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滴滴拼车:因座位起冲突 小伙对同车乘客施拳脚

2016年11月22日 10:09 | 来源: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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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在拼车时打伤同车乘客的刘某在石景山法院受审,以故意伤害罪被判拘役2个月。通讯员 谷菲菲 摄

原标题:因座位起冲突 拼车乘客“拼命”

清早用“滴滴出行”拼车的刘某,因为座位问题与拼车人张先生起了争执,19岁的刘某将张先生拽下车对其大打出手,昨天下午,刘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石景山法院判处拘役2个月,此前,他已赔偿了张先生10万元的医药费。

小伙对同车乘客施拳脚

据检方指控,2016年7月8日8点钟左右,刘某通过“滴滴出行”软件约车后,与受害人张先生以拼车模式共同乘坐一辆车,后刘某及其朋友田某因座位问题与张先生发生口角,当车辆行驶至石景山区杨庄中区华信大厦路边时,刘某将张先生拖拽下车并用拳脚对张先生进行殴打,致张先生右下尖牙冠折露髓、右外踝骨折、多发软组织擦挫伤等伤。

起诉书显示,在张先生报警后,刘某经民警电话通知到案。

检方认为,刘某不能正确处理与他人矛盾,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受害人轻伤后果,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昨天下午3点钟,19岁的刘某独自一人站在法庭上,并没有为自己聘请律师出庭辩护。受害人张先生没有出现,张先生的几名亲友到法院旁听了案件审理。据了解,在刑事审理开庭前,刘某已经对张先生民事赔偿10万元,双方已经达成和解,刘某积极赔偿的行为也已经获得对方谅解。

“我都认可!”听完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刘某对法官表示自己没有异议。

编辑:梁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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