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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唐沛文:规范海外药品代购市场
近年来,随着“跨境消费”和“境外直邮”热潮的兴起,药品海外代购作为其中特殊的一类需求得到迅速发展。虽然国家食药总局出于用药安全性考虑,一再提醒消费者不要海外代购药品,以免威胁生命健康,但由于一方面国内新药审批手续复杂,过程漫长,造成同一药品境内外上市的时间差过大;另一方面国内药品尤其是抗癌药价格居高不下,与印度等邻国已形成数十倍差价。在这种现实情况下,到美国、印度、香港等海外国家或地区代购药品已蔚然成风。
目前,海外代购药品的现状十分混乱,也缺乏相应的监管。表现为:一是渠道混乱。目前国内的海外药品代购主要通过网络渠道,如通过微信群、QQ群和一些注册在境外的药品专业代购网站如“好医友”等。这些渠道缺乏相应的药品采购和流通资质及条件。除了网络电商代购方式,通过网络社交平台代购抗癌药也逐渐成为主体。二是药品真假得不到保证。从深圳、广州和广西等多地药监部门近几年查办的案件来看,70%以上所谓的海外代购抗癌药的渠道都存在问题,许多“代购抗癌药”其实是假冒药、仿制药。绝大多数患者无法准确判断药物的真实效果,贻误了患者的病情。
药品海外代购是基于病患人群的合理需求,是已经客观存在的事实。规范药品的海外代购,是从“供给侧改革”的思维出发,将原本以购买国外新药和国外低价药为动机的出境人群的消费留在境内形成消费,并能得到相应规范和保障。同时,借用已有的国内药品流通GSP规范运作和监管体系,将业已存在的药品代购渠道和国内合规的药品流通专业机构对接,完全可以达到代购药品来源正宗、药品物流运作规范、药品流向可追溯、药品使用方式合理、病患人群用药得到保障的目的。
为此建议:
1、 建立代购药品目录。遴选国内病人急需和必要的品种,定期更新目录。品种应是:治疗重大疾病所需,能明显提高病人生命存续期或改善病人生存质量,国外经过批准上市而国内尚未批准上市的新药或国内虽已上市但国内药价远高于国外价格的品种(包括海外经批准上市的仿制药)。
2、 建立国内患者海外药品代购的处方审核机制。患者提交国内指定医疗机构或国外医疗机构的处方,由国内专业药品代购执行机构审核代购药品品规、剂型和数量,确保代购药品为患者病情真实需要且在自用合理范围内。
3、 先期试点,由点带面,稳步推进。一是选定有条件的地区试点。上海作为我国进口药品的最主要口岸,具备充足的保税药品仓储物流的资源,而且也是我国自由贸易区的发端,具备成熟丰富的跨境电商物流运作和监管经验,作为药品海外代购的试点启动地区是具备充分条件的。二是设立药品跨境通监管仓库。在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跨境通监管仓库成熟运作的基础上,结合区内充足的医药专用GSP仓库,设立专为海外药品代购开设的药品跨境通监管仓库。三是慎重选取参与药品海外代购的操作主体。除申请海外药品代购的国内患者的身份和病情需要核实之外,参与操作的其他主体,包括开立处方的境内外医疗机构、药品境外采购机构及国内药品终端配送服务机构,需具备提供相应服务的资质并经审核认可。在先期试点的基础上,进行体系优化和完善后,可以逐步扩大开立处方医疗机构的范围和药品终端配送机构的数量,以覆盖更多的患者人群。
编辑:韩静
关键词:药品 代购 海外 国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