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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树斌的两个21年:从口吃少年到中国法治进程符号
蓝色山地车
12月2日,看到最高法院的判决后,仵增光想,作为聂家唯一的儿子,在传宗接代意识较强的农村,“如果树斌还在,孩子肯定比我女儿还大了。”
仵增光属牛,聂树斌属虎,俩人从小一起长大。43岁的仵增光在村头的电厂做维修工,已经有一个16岁的女儿和14岁的儿子。
仵增光一直记得聂树斌9岁时的一件事。春天时,村里来了一个侏儒,摇摇晃晃走到聂树斌家的街口,两手一叉腰,“他吓得边哭边找他大爷(大伯)去了。”这让他成为伙伴中“胆小怕事”的代表。
“过年教他杀鸡,他说怕血,硬是不敢杀。”二十多年来,聂学生也深信,儿子连鸡都不敢杀,怎能杀人。
更多时间里,聂树斌的成长在家人、同学和亲朋的记忆中是无声无息的,像乡间的野草。“他就是很普通的一个孩子。”张焕枝说。
因为住前后邻居,假期时,仵增光便喊着聂树斌到收割后的麦地里“拾麦子”。麦穗捡回来,捋干净,交给学校勤工俭学。夏初,两家的田地挨着,他俩并排去地里种玉米——铁锨挖了坑,扔两个玉米种子进去。
为数不多的娱乐活动,是每年3月28日的“庙会”。说是“庙会”,其实是获路县物资交流会。仵增光领着一帮同龄的男生去“庙会”上看马戏表演。从下聂庄到县城,8里路,“你追我赶,一转眼就到”。路上说笑时,“结巴子”聂树斌,不免被大家模仿,他无奈笑笑,便不再说话。
上世纪80年代的记忆,在仵增光看来,是“封闭、单纯”的岁月。学校里男女生被排在一张桌,“都被同学笑话”,听收音机成为他和聂树斌的共同爱好。《我的中国心》、《故乡的云》、《小城故事》……通过收音机传进下聂庄,被热衷穿军装、大裆裤的他们屡屡哼唱。
与学业优秀的姐姐聂淑惠不同,成绩平平的聂树斌,初中毕业后读了技校,学电气焊。这是父母的唯一要求,“学一门技术谋生”。
技校毕业后,聂树斌和同学聂卫军留在了校办的工厂——原鹿泉市综合职业技校校办工厂(鹿泉市冶金机械厂)。
“懂事、守规矩。”多年后,最早披露“一案两凶”事件的公安人士郑成月走访其工厂的车间主任,在他口中,聂树斌仍然是个沉默、老实的年轻人。
“师傅指哪儿打哪儿,”聂卫军与聂树斌被分在同一个车间,对聂树斌的沉默和老实印象深刻。
聂卫军每天喊着聂树斌上下班。那时,他们每月挣300多元,最羡慕厂里开大车的司机,想去哪儿去哪儿,“像旅游一样”,汽车司机的收入也是少有的能上千元的职业。
聂树斌工作后不久,父亲聂学生换掉了聂树斌骑了几年的“破车子”,花400块钱,给儿子买了辆新山地车。
那辆蓝色山地车,成了聂树斌短暂生命中拥有过的最让人羡慕的物件。仵增光仍能记起同伴们的“新奇”。他们争着骑他的车,“我们都是三八杠。”
那辆蓝色山地车,也成了聂树斌命运的拐点。就在仵增光跟聂树斌肩并肩在地里掰玉米的夏天过后,聂树斌连同那辆自行车,一起被带走了。
20年后,代理律师李树亭第一次查阅案件卷宗时发现,抓获聂树斌,那辆山地车是关键证据之一。
1994年8月10日上午,在石家庄市郊区孔寨村西玉米地发生一起强奸杀人案。
李树亭查阅卷宗时,上面写道:当时“群众反映有一个骑蓝自行车的人下班时候偷看女的上厕所”,以及“群众反映在电化厂平房宿舍周围有一名男青年经常出现,有流氓盗窃行为”。
骑着蓝色山地车的聂树斌在那期间,恰恰出现在那一带。
“你儿子可真不像强奸、杀人犯啊!”
1995年3月15日,石家庄中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及强奸妇女罪判处聂树斌死刑。聂树斌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儿子被捕后,聂学生拍着桌子喊“不可能”。他一遍遍猜想一个场景:面对警察“是不是你干的”的审问,口吃的儿子艰难反驳,“不,不,不是。”
在聂卫军、仵增光的记忆中,封闭、严肃的社会环境,使得同龄的孩子大都本分守己。聂树斌“沉默”、“胆小”,并没有任何盗窃和流氓行为。这些观点,后来成为证言,被附在代理律师李树亭的辩护意见中。
看守所门口小卖部的工作人员负责往监狱里送食物。聂学生半月去一次,一个月20块钱的奖金,分两次买成方便面和火腿肠,托小卖部工作人员捎给聂树斌。
“你儿子可真不像强奸、杀人犯啊!”小卖部的工作人员每次都向聂学生感叹,别人该吃吃该喝喝,唯独你儿子真是蹲监狱:“蹲在那儿,垂着头”。
30多里地,聂学生跑了不到一年,儿子就没了。
1995年4月25日,河北高院作出二审判决:聂树斌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犯强奸妇女罪,改判15年,合并执行死刑。
1995年4月28日,聂学生想着五一后天气转暖,他骑车去给儿子送换洗的单衣。小卖部的工作人员愣了:“你没看电视?”
聂学生家里收不到石家庄电视台,他那时并不知道,二审判决两天后,聂树斌已被执行枪决。
编辑:周佳佳
关键词:聂树斌 两个21年 口吃 法治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