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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岁以下禁用“止咳药水” 可待因被踢出儿童药范畴
可待因被踢出儿童药范畴
本报记者留意到,食药监总局官网最新发布《关于修订含可待因药品说明书的公告(2016年第199号)》,表示即日起将其踢出“儿童药”领域。据了解,可待因是一种鸦片类药物,有止痛、止咳和止泻的药效,它的硫酸盐或磷酸盐常用于药品中。
食药监总局根据药品不良反应评估结果,决定对含可待因药品说明书【不良反应】、【禁忌】、【儿童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等项进行修订。在“禁忌症”增加了以下内容: 12岁以下儿童禁用;哺乳期妇女禁用。其要求,在“儿童用药”项下,应注明:12岁以下儿童禁用本品。对于患有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的12~18岁儿童和青少年不宜使用本品。
据了解,目前含可待因的药品共有45个批准文号,其中“走量”大且最常可能为儿童服用的是“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其主要用于无痰干咳以及剧烈、频繁的咳嗽。拥有这个产品批准文号的国内药企共有6家,进口的有1家,而此类药品从流通到终端销售都受到严格管制。在儿童镇咳口服用药中,成瘾性相对较小的“复方福尔可定口服溶液”用量也较大。
编辑:梁霄
关键词:儿童 禁用 止咳 药水 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