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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中英:活力,新时期办学的核心追求
陶西平先生在《中小学管理》2014年第8期上撰文提出,当下中国的教育改革,活力问题与公平问题和质量问题同等重要。他为此呼吁要创办有活力的学校,对此我十分赞成。循着陶先生的话往下说,我也呼吁广大的中小学校长把创建更加公平、优质和有活力的学校作为“十三五”期间学校办学的核心目标加以追求。
注重校内公平,增强学校活力
为什么要把更加公平、优质与有活力三个目标并提?主要是因为这三个既不同又高度相关的办学目标,彼此互为条件,构成理想学校的整体特质,不可分割。
“更加公平的”学校,这里主要不是指学校之间或学校外部的教育公平问题,而是指学校内部的公平问题,是学校之间、学校外部公平向学校内部的延伸。不容否认,当前中国教育公平面临的主要问题,还是校际之间、城乡之间、中东西部之间的公平问题,这类教育公平主要涉及资源配置。但是,校内的教育公平问题也非常突出,主要涉及校内的资源配置及学生的发展机会及尊严问题。一个学校如果内部不公平,把学生分成三六九等,在优质教育资源配置和尊严承认上搞区别对待,就从根本上违背了教育伦理,这样的学校算不上什么优质的学校,也不会充满活力。
优质是学校发展的核心目标,提供优质的教育教学服务是学校办学的主要任务。可是,一个学校如何才能做到优质呢?如果是薄弱校如何才能成长呢?除了有更加公平的资源配置外,最主要的恐怕就是要激发学校的办学活力、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力和学生的学习与发展活力。如果一个学校死气沉沉,那么,校长、教师、学生等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就不能得到充分的尊重和最大程度的释放,这个学校如何成长为优质校?
从这个意义上说,办有活力的学校,增强学校的活力,是提升学校办学质量的不二法门。进一步说,如果学校缺乏活力,办学没有质量,单纯地追求教育公平又有什么意义?这样的教育公平又能让师生、家长和整个社会最后有什么样的实际获得?
从实际和问题出发,兴科学与民主之风
如何才能创建更加公平、优质与有活力的学校?这要从实际出发,从问题出发,大兴科学与民主之风。
近些年,创建更加公平的学校教育环境,已经引起了广大校长的充分注意,为每一个孩子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充分地表达了“教育公平”的意蕴。长期以来存在的校内不公平问题,正在开始得到解决。
但是,究竟解决得怎么样,有没有遗留问题,有没有新出现的问题,特别是那些学业不良、家庭处境不利和有特殊需求的学生,有没有得到同样的教育关怀、信任、鼓励和帮助,需要广大教师认真审视,高度重视。
创建优质的学校,关键是要依照党和国家立德树人的根本性要求,反思广大教师现有的质量观,树立科学的、全面的和可持续的质量观,从学生的全面、和谐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理解教育质量,不能用某些短期的、片面的和单一的标准来衡量所有学生的发展。
编辑:邢贺扬
关键词:石中英 新时期办学 校内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