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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界代表建议加快精神病人犯罪管控法治化进程

2017年03月07日 23:49 |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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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发生精神病人犯罪事件,舆论焦点总是追问如何保证司法鉴定的科学性、鉴定意见对最终量刑是否产生影响等。对此,湖南省司法厅副厅长傅莉娟代表认为,必须要规范司法鉴定管理,提升司法鉴定的科学性、真实性、让司法鉴定的公信力有保障。

秦希燕认为,精神病司法鉴定也并非唯一依据,享有裁判权的法院仍须依法结合案件事实、证据、情节进行综合评判。

“对于已经涉嫌犯罪的精神病人,要合理整治,集中羁押,配备完善的医疗保障设施。”傅莉娟介绍说,现在湖南已经有一些地区建成配备完善医疗条件的羁押场所,但相对于实际存在的精神病人数量还远远不够,应该继续加强相关基础设施和专业人员队伍建设。

傅莉娟代表

保障:设立精神障碍患者专项救助基金

重性精神疾病社会危害大,医治时间长且易复发,造成很多患者因为无力支付医疗费用而中断治疗,最终导致一些有暴力倾向的精神病患者不能及时被救治,为社会安全埋下隐患。

郑尚伦建议学习国际上的成功经验,政府设立专项救助基金,对因家庭贫困等原因无力支付医疗费用的一般精神障碍患者,实行免费的保护性救治,确保病情得到控制、不恶化;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要畅通住院救治渠道,实行免费救治,对有暴力倾向的要实行强制性救治,通过完善的救助康复机制,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医疗康复保障,确保对重性精神病人“控得住、不流窜、不肇事”。

编辑:梁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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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法律界 精神病人 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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