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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恶意串通低价买房 业主上诉称购房价格不低

2017年03月28日 19:16 | 作者:黄晓宇 | 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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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认定恶意串通 判决购房合同无效

一审庭审时,千禧年代公司称于女士等人并非善意购房人。“这些房屋交易的价格明显偏低。据我们调查,房子每平方米的成交价仅为8840元,价格不足2011年年底该地区平均交易价格的三分之一,这违背了市场交易价值。”千禧年代公司认为,房屋的买卖双方必然存在恶意串通情形。

对于千禧年代公司的说法,于女士等人并不认同,认为千禧年代公司没有证据证明他们所签的购房合同存在瑕疵。“合同的签订、登记等过程都是公开的,也不存在侵害其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形。”明达公司也不认可这种说法,并表示房屋是其抵押给银行,由银行作为不良资产处分后出售的,千禧年代公司对房屋不享有权利。

朝阳法院经审理认为,于女士等人在没有进入涉案房屋看房的情况下就购买,结合于女士等人在明知房内有租户的情况下便签订合同,以及以明显低于正常的价格交易等情形,综合评判认定双方属恶意串通,侵害了千禧年代公司的合法权益,因此判决双方签订的合同无效。

业主不服上诉 诉称购房价格不低

一审宣判后,于女士等人与明达公司不服提起上诉,近日该案在北京市三中院开庭审理。庭上,于女士一方表示,一审法院认定购买价格为8840元,与事实不符。“合同显示的是8840元,但我们实际支出远远高于这个价格,大体上在1.9万到2.4万之间。”于女士一方认为,认定价格不光要看合同上的金额,还要以事实为依据。

“对于他们两家公司的纠纷,我们在买房前并不知情。购房者里有商人、有老师,各行各业都有,甚至还有外籍人士,怎么可能恶意串通。”于女士一方强调,当时他们购买涉案房屋的价格,可以在朝阳区任何地方买下同档次的房子,即便两公司之间有纠纷,他们也是善意取得,因此购房合同应有效。

千禧年代公司则认为,于女士等购房者均存在一次性付款、统一办理房产证等情形,这明显是与明达公司串通在先,因此请求二审法院维持原判。昨天法庭未当庭宣判此案。

北京晨报记者 黄晓宇

编辑:梁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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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恶意 低价 买房 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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